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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48章 林嘉宜的故事(1/5)

林嘉宜的消息发来时,野月后台的评论提醒已经叠到看不清数字。

陆霜那篇短文刚发出去二十分钟。

陆霜没有写自己多难,也没有替野月辩解价格。

开头第一句就是:「我同意授权,不是因为我想成为谁的励志案例。」后面她按自己的节奏解释了三件事:为什么那天在便利店下班后会买野月,为什么同意把一句使用感受放到包装背面,为什么不接受别人把她写成「被生活打败后仍然努力发光的人」。

林听晚只帮她删了几处信息。

便利店定位被删掉,工牌编号被涂黑,合租小区改成「住处附近」。

除此之外,连几个不够顺的句子都保留着。

陆霜写「我买东西也会看价格,不是看见女性品牌就冲动下单」,林听晚没有替她润成品牌爱听的样子。

那篇短文下面,评论区第一次出现了不一样的声音。

有人说她不是代言人,只是在解释自己为什么同意;也有人承认,自己之前被「卖惨营销」的话术带偏了。

骂声也没停。

有人说陆霜被公关了,有人说普通用户不可能这么懂授权,还有账号继续复制「女性故事变现」的话术。

唐棠把评论分层表拖到大屏上,真实质疑、重复话术、恶意攻击、用户反馈四个标签不断刷新。

就在这时,林嘉宜发来一段长文。

不是发给品牌官号,而是发给林听晚的私人微信。

前面跟着一句:「如果不合适,就不要用。

我只是怕你们被吵得只剩下解释授权,忘了有人是真的因为那句话买的。」

唐棠坐在旁边,手指已经摸到录屏快捷键。

她连夜剪片,神经还绷着,看见「真的因为那句话买的」几个字,内容人的本能立刻被点着。

「这段要是能发出去,比我们自己解释十条都强。」她说完,马上补了一句,「我知道,先问授权。」

林听晚把手机放到桌面上,没有立刻回复林嘉宜。

她先打开项目盘里的《用户故事使用规则》草案,文档还停留在上一次纪录片发布前的版本,里面写着评论、聊天记录、语音、图片的使用范围,却没有单独写「用户自发投稿」。

唐棠看见她的动作,急劲儿一下泄了半截:「现在就改规则?」

「现在最需要改。」林听晚说,「自发,不等于品牌可以直接接住。

她发给我,和她允许野月公开传播,不是一回事。」

唐棠把嘴边的剪辑方案咽回去,转而新建了一个文件夹,命名为「用户自发故事_待授权」。

她把鼠标停住,又把后缀补上:「未筛选」。

林听晚这才点开林嘉宜的长文。

林嘉宜写得比陆霜更琐碎。

「我第一次看见野月,是在一个妈妈群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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