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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29章 绝杀,低配免死铁券(2/3)

最关键的还有一步那便是,一旦给小民放贷,那便是触及世家最核心的利益了。

回到之前的问题。

春荒之时,许多农家连种粮都拿不出,于是,就要去借贷。

而往往放贷的人群是什么呢?

秦汉是地主,乡贤,三老。

唐宋则变成了和尚,是的,寺庙里的和尚给百姓放贷。

利息多少呢?

一年百分之40。

是的,你没看错,一年百分之40!

现代的高利贷见了都要直呼高手,而这,已经非常非常的良心了,黔首已经大感恩德了!

这世上居然有人冒着血本无归的风险借他们粮食!

而到了秋收,还不起了怎么办?

卖地。

于是,久历地方的王安石嗅到了这其中的基本痛点,和尚借此发大财,地主趁机兼并土地,血本无归的只有种地的百姓,那么,这笔生意可不可以朝廷来做呢?

可以,于是,王安石就建立了平价仓,在秋收之时,百姓要贱价卖粮食的时候,王安石就以朝廷的名义,平价收粮。

到了荒年,依旧平价卖给百姓,而百姓要借种粮种地,王安石就以朝廷的名义,百分之20的利息借出去,百分之20,依旧是父母官了!

就此,王安石凭借这一套办法在地方活人无数,极大的缓和了一时的土地兼并,在数年之内,让一地百姓得以喘息。

大家都看的出,光是王安石的这一套办法,绝对是切实可行的,而且是利国利民的,王安石并非纸上谈兵之辈,那这个方法叫什么呢?

没错,就是臭名昭著的青苗法。

怎么就臭名昭著了呢?

因为当王安石升任宰相之后,想在整个宋朝推行青苗法,可是他也不想想,首先,北宋那会隐田数量达到七成。

——《治平会计录》,“赋租所不如者十居其七”。

王安石用“方田均税法”简单在京东、河北等区区五路之地查了查,增加了宋朝征税田亩的百分之54!

另外,仅仅北宋中期,朝廷按照官面上没有隐匿的田产,能收上来的田税就不到百分之40了,综上所述,简单算算,仅仅在北宋中期,朝廷能收到的田税,只占天下实际田税的百分之12不到!

到南宋早期,这个数字进一步下降到百分之4!

想想,这些田都在谁手里,被谁兼并掉了?

就在朝廷这大大小小的官吏家里,王安石要用青苗法动这些人的利益,还要指望他们去施行。

这种自相矛盾的事,怎么可能不出问题?

问题在何处?

岂能让王安石背啊,宋朝那么多从中作梗的小人不背锅,让一个实心办事的宰相背起这个‘不务实’的罪名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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