字体
大
中
小
关灯
上一章 回目录    收藏 下一页

第187章 走私暗网大如天(1/5)

沈炼的第二份密报在七月十五到的。

这一次不是一卷薄纸,而是厚厚一叠,用油纸包着,外面又裹了一层防水的桐油布。

送信的人浑身湿透,跪在御书房门外,膝盖上全是泥——他是从福建一路快马赶回来的,七天七夜没合眼。

他的脸上全是风尘,眼睛里布满血丝,嘴唇干裂得起了皮,说话的时候声音都是哑的。

我让王福给他一百两银子,让他下去休息。

一百两?

王福愣了一下。

我说,七天七夜不合眼,这条命都是拼出来的。

一百两不多。

王福点了点头,带着那人下去了。

然后关上门,点了三根蜡烛,开始看。

这份密报比第一份详细得多。

沈炼用了十五天的时间,从月港出发,沿着海岸线一路南下,经过漳州、泉州、潮州、广州,最后到了雷州半岛。

他走了两千多里路,见了上百个人,画了一张图。

一张走私网络的全景图。

我把图展开,铺在书案上。

烛光照在图上,影子在纸面上晃动。

我弯下腰,仔细地看。

图的中心是月港。

从月港出发,向北延伸到浙江的双屿、舟山,向南延伸到广东的南澳、虎门、电白。

每一个港口都是一个节点,节点之间用线连接,线上标注着货物的流向和资金的流向。

但真正让我倒吸一口凉气的,不是这些港口和航线。

是节点旁边标注的名字。

月港旁边写着:海澄县令周某,每月收平安银三千两。

漳州知府李某,每季收孝敬银一万两。

福建巡抚赵某,每年收冰敬炭敬合计五万两。

泉州旁边写着:泉州卫指挥使王某,名下有走私船十二艘,年获利约二十万两。

潮州旁边写着:潮州总兵陈某,与走私商人合股经营,占三成干股,年分红约十五万两。

广州旁边写着:广东布政使刘某,其子在澳门开设商号,专门为走私商人洗钱,每年过手白银超过五十万两。

我一个名字一个名字地看下去。
本章未完,请翻下一页继续阅读.........
上一章 回目录    收藏 下一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