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87章 走私暗网大如天(1/5)
沈炼的第二份密报在七月十五到的。
这一次不是一卷薄纸,而是厚厚一叠,用油纸包着,外面又裹了一层防水的桐油布。
送信的人浑身湿透,跪在御书房门外,膝盖上全是泥——他是从福建一路快马赶回来的,七天七夜没合眼。
他的脸上全是风尘,眼睛里布满血丝,嘴唇干裂得起了皮,说话的时候声音都是哑的。
我让王福给他一百两银子,让他下去休息。
一百两?
王福愣了一下。
我说,七天七夜不合眼,这条命都是拼出来的。
一百两不多。
王福点了点头,带着那人下去了。
然后关上门,点了三根蜡烛,开始看。
这份密报比第一份详细得多。
沈炼用了十五天的时间,从月港出发,沿着海岸线一路南下,经过漳州、泉州、潮州、广州,最后到了雷州半岛。
他走了两千多里路,见了上百个人,画了一张图。
一张走私网络的全景图。
我把图展开,铺在书案上。
烛光照在图上,影子在纸面上晃动。
我弯下腰,仔细地看。
图的中心是月港。
从月港出发,向北延伸到浙江的双屿、舟山,向南延伸到广东的南澳、虎门、电白。
每一个港口都是一个节点,节点之间用线连接,线上标注着货物的流向和资金的流向。
但真正让我倒吸一口凉气的,不是这些港口和航线。
是节点旁边标注的名字。
月港旁边写着:海澄县令周某,每月收平安银三千两。
漳州知府李某,每季收孝敬银一万两。
福建巡抚赵某,每年收冰敬炭敬合计五万两。
泉州旁边写着:泉州卫指挥使王某,名下有走私船十二艘,年获利约二十万两。
潮州旁边写着:潮州总兵陈某,与走私商人合股经营,占三成干股,年分红约十五万两。
广州旁边写着:广东布政使刘某,其子在澳门开设商号,专门为走私商人洗钱,每年过手白银超过五十万两。
我一个名字一个名字地看下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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