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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03章 休妻不可,但和离可(2/4)

“更何况,父亲口口声声要休妻,总该依七出之条才行。”

李玄知当时在平洲的时候,为了不让那些权贵与旧派大臣对自己下黑手成功,可没少研究大雍律法。

如今他身为都察院左佥都御史,往后日日都要与律法条文为伴。

可以说如今李玄知的脑子里相关的律法条文,用来对付这凭空罗织的罪名。

于他而言,易如反掌。

不等李德海怒斥阻拦,李玄知已然朗声开口。

“七出律法,一曰无子。

母亲入承恩伯府后勤勉恭顺。

诞育了我这个嫡次子是不争的事实。

做到了延绵你伯府子嗣香火,并未断了宗族传承。

此条罪过,不实。”

“二曰淫佚。

母亲半生清白立身,谨守妇道,安守本分。

言行端正,举止得体。

府中无人敢诟病其德行,朝野无人敢造谣其污名。

此条罪过,不实。”

“三曰不事舅姑。

母亲晨昏定省,侍药奉茶祖母。

寒暑不避,岁月不怠。

恪尽儿媳本分,宗族老臣皆可作证。

此条罪过,不实。”

“四曰口舌搬弄。

多年来,府中我与嫡兄之间的待遇本该相同,但府中的资源,一直倾向于嫡长兄。

母亲从未说过一个不字。”

“反倒是府里的攻击谩骂母亲的流言蜚语从未停止过,而这一切,都是谁暗中所为,父亲不是不清楚。”

“母亲尽数隐忍缄口,为了家里和谐安稳,从不争长短论是非。

反倒是父亲您宠妾灭妻,任由先夫人的妹妹,一个姨娘在后院挑事端。”

“母亲今日当堂直言不讳,并非是搬弄口舌。

而是为了护子清白,抗辩不公。

这是为人母的本能,绝非妇德所禁的谗言滋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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