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19章 法院判了(1/2)
六月下旬,省城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赵秀芝、周秀芝、刘梅三人合谋诽谤、污蔑军属一案。
顾长风没有去旁听,他坐在部队办公室里,等着结果。
孙政委陪他坐着,两个人没怎么说话,桌上的茶凉了也没人续。
庭审持续了一整天。
检察院的起诉书列得清清楚楚——赵秀芝,主犯之一,策划并执行,前往京市医学院实施诽谤行为;周秀芝,从犯,提供不实信息,参与策划;刘梅,主犯之一,发起犯意,查询信息,传递地址,并利用其父刘旅长干预调查。
三个人均触犯诽谤罪、恶意传播不实信息罪,且情节严重,涉及军属名誉。
赵秀芝在法庭上低着头,从头到尾没怎么说话。
审判长问她有没有什么要陈述的,她说了一句:“我错了,我认。”周秀芝哭得厉害,可她哭完之后,主动交代了所有事——什么时候跟刘梅商量的,刘梅说了什么,赵秀芝怎么去的京市,信是谁写的、谁寄的、谁贴的。
她交代得清清楚楚,一件没落。
审判长问她有没有补充的,她说:“我配合调查,我认罪,我希望能从轻处理。”刘梅站在被告席上,脸色灰白,两只手铐在一起,眼睛一直盯着地面。
她父亲刘旅长坐在旁听席最后一排,穿着便装,头发比前些日子白了一大片。
庭审结束的时候,他站起来,看了女儿一眼,转身走了。
法院当庭宣判。
审判长宣读判决书的时候,声音不高不低,念到了三个人的名字和刑期。
赵秀芝犯诽谤罪,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。
周秀芝犯诽谤罪,系从犯,案发后主动交代犯罪事实,积极配合调查,如实供述同案犯,对案件侦破起到重要作用,依法从轻处罚,判处有期徒刑一年,缓刑一年。
刘梅犯诽谤罪,且系主犯,又存在利用亲属职务干预调查的情节,从重处罚,判处有期徒刑两年。
宣判之后,赵秀芝没有表示上诉。
刘梅低着头,也没表示上诉。
周秀芝听到判决的时候愣了一下,然后眼泪掉下来了,嘴里含含糊糊地说了句“谢谢法官”。
她被当庭释放,走出法院大门的时候,她站在台阶上,两只手攥着衣角,看着街上的人来人往,半天没动。
赵建国没有来接她,她一个人站在那儿,站了好一会儿,然后慢慢往公交站走。
刘旅长的处分是三天后下来的。
部队纪检部门经过调查,认定刘旅长在案发后利用职务影响干预案件调查,违反组织纪律,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,免去现有职务,保留待遇,提前退休。
文件传到孙政委手里的时候,他看完,签了字,递给顾长风。
顾长风看了,什么也没说,把文件放回桌上。
赵建国去看守所看过赵秀芝一次,隔着玻璃坐了一会儿,没说几句话。
赵秀芝问他孩子怎么样,他说“孩子被刘建军带回去了,孩子奶奶带,你放心”。
赵建国走的时候,在门口站了好一会儿,然后上了公交车。
他马上要退伍回老家了。
消息传到京市那天,麦穗正在实验楼里跑数据。
电报是顾长风打来的,打到医学院传达室,就几个字:“赵一年半,周一年缓一年,刘两年,均无上诉。”麦穗把电报纸折好放进书包夹层,和那张全家福照片放在一起。
她没有回电报,也没有打电话。
她知道顾长风在等她,可她想把这一组数据跑完再去。
那天傍晚她从实验楼出来的时候,天还亮着。
六月的京市热起来了,梧桐树叶子被晚风吹得哗啦啦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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