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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54章 连跳两级,特批!(1/3)

「人心不足蛇吞象啊。」

会议室里,吕忠鑫小组的四个人正在讨论案情。

其中一名组员刚感叹完,另一名组员就接口道:

「其实他们这种情况,也可以进行和解的,要我说,事情也不大,促使他们和解算了。」

他这话刚说完,吕忠鑫和于大章同时转头看向他。

两人不但动作同步,就连眼神都一模一样。

那名组员被这师徒两个盯得直发毛:

「这么看着我干嘛,我说错了吗?」

于大章深吸了一口,反问道:

「你知道为什么如今老人摔倒没人扶吗?」

这话直接给那名组员问得愣住了,似乎不明白于大章为什么会问起这个。

不过他还是回答道:

「主要是怕被碰瓷,毕竟之前已经有过先例了。」

这样的例子还不在少数。

最可怕的是,大家都知道碰瓷这种行为是错误的,但当自己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时,却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去讹诈对方。

似乎这已经形成了定律。

「为什么人们敢于碰瓷呢?」于大章又问道。

「因为……」那名组员刚想按照自己的理解回答,但话到嘴边,突然意识到了什么。

他连忙止住了声音,略微思考了一下,然后迅速改口说道:

「我知道了,咱们执法者不能和稀泥。」

道理很简单。

正因为碰瓷的违法成本低,就算翻车了,也不会对其进行追究,所以人们才敢明目张胆地去碰瓷。

再加上执法者通常本着大事化小,小事化了的心态去处理,这就更加助长了碰瓷者的嚣张气焰。

反过来想,要是将那些碰瓷的全部处理,执法从严,以后还有人敢这么干吗?

于大章和吕忠鑫的想法很统一。

我们无法改变全国范围内的这种风气,但在我们的执法范围内,这样的事绝不姑息。

「他要了一万二。」

于大章面无表情地说道:

「抛去被敲诈的钱,他通过撒谎和威胁的方式,多要了一万零两百,这个金额足以立案了。」

「只要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并带有威胁性质的行为,便可认定为敲诈勒索。」

「况且,他已经把钱要到手了。」

如果钱没到手,这件事还有回旋的余地。

这就像是偷盗一样。

只伸手,但没摸到钱,这种情况不能认定为偷窃。

但要是得手了,将钱揣进了自己兜里,那性质可就变了。

「按流程走吧。」吕忠鑫发话了:

「该立案就立案,该拘留的就拘留,没什么可犹豫的,我们做好本职工作即可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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