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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8章 番外:浅书怜的回忆(1/6)

我叫浅书怜。

浅是深浅的浅,书是书籍的书,怜是怜爱的怜。

我很喜欢这个名字,「书怜」这两个字至少比「那个整天傻笑的金毛」或者「尾巴摇得太快的那个女人」听起来要更像样一些。

啊,说到尾巴。

我刚才注意到,自己的尾巴正在以近乎疯狂的速度左右摇摆,带起的风甚至吹动了放在桌上的便当盒。

真是的,明明只是想到了那个人而已,只是想到了他的脸,想到他灰色的眼睛,想到他说话时总是微微蹙起的眉头,仿佛在说每一句话之前都要先在脑子里过三遍滤网,想到他叫我名字时那种平淡的、没什么起伏的语调。

浅书怜。

他用那种声音叫我,不是「浅同学」,也不是「书怜同学」,而是连名带姓的全部,明明我们已经认识这么久了,明明我已经对他说过「叫我书怜就好」,他还是一如既往地叫我的全名。

这种距离感,这种疏离感,这种仿佛永远隔着一层透明玻璃的、触手可及却又无法真正碰触的感觉——

光是想着,尾巴就摇得更快了。

明明最开始只是因为「稀有」才注意到他的,明明只是把他当作「一百个不同亚人朋友」目标中的第一个样本,明明那个时候,我还可以笑着对云悠说「南鸣律只是朋友啦」,尾巴也不会因为这句话而产生任何动摇。

可是现在。

现在,光是写下这个名字,心脏就像被什么东西轻轻握住了一样,有一种酸酸涨涨的感觉,像是被人用塞满了胸腔——甜蜜的,但同时也闷得喘不过气来。

我大概是喜欢上南鸣律了。

虽然我不太确定「喜欢」到底是什么。

但是我想和他一起吃午饭,想和他一起放学回家,想在清晨的街道偶遇他时,用最灿烂的笑容说「早上好」,想在他被污蔑的时候站在他身边,想在他需要帮助的时候第一个伸出手,想在那些不认识的女孩子靠近他时,心里产生一种酸酸涩涩的、我自己都说不清楚的感觉。

如果这种感觉就是「喜欢」的话——

那我大概是喜欢他的。

非常、非常喜欢。

喜欢到尾巴会失控,喜欢到心跳会加速,喜欢到只要想到他的脸,就觉得世界上所有的不开心都可以被原谅。

但问题在于。

我似乎不知道该怎么处理这份「喜欢」。

—

今天早上,我在晨跑的时候又遇到了絮狄斯。

准确地说,不是「遇到」,而是「被他等到了」,他坐在那张长椅上,就像一只等待猎物的螳螂——啊,他确实是螳螂亚人,这个比喻可能不太礼貌,但此刻的我实在找不出更合适的形容。

他脸上挂着那种笑。

那种温和的、无害的、仿佛一切都只是误会一场的笑。

「书怜,这么巧。」

巧你个大头鬼。

我在心里骂了一句,脸上却习惯性地挂上了笑容,不是因为我想笑,而是因为我的脸已经被训练成了这样——只要有人对我笑,我就会反射性地回以笑容,就像膝跳反射,就像尾巴在高兴时会自动摇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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