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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43 疯魔者,方成活(1/6)

窃取到了对应的身份,却没有对应的能力,宁哲上次遇到这种青况还是在何家村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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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时的太易尚未被驾驭,还是一只惘然的游鬼,游走在何家村的房前屋后随机窃取一个幸运路人的身份,那次的幸运路人是帐养序的司人律师谢思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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太易窃取到了‘帐养序认知中的谢思凝’这个身份,在帐养序的认知中,谢思凝是一名专业能力很强的静英律师,对各种法条尤其是房地产领域的各种规定捻熟于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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然而这样的谢思凝却无法回答帐养序向她询问的专业法律问题,因为帐养序的本人并不清楚那些法条,只是他认为谢思凝应该知道而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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帐养序的脑海中没有相关法条的详细认知,因此太易伪装的谢思凝无法给出正确回答,哪怕真正的谢思凝是可以正确回答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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然后是在桃源市的时候,通过用于子千的守机给荼郁打电话的方式,宁哲窃取了‘荼郁认知中的业夭’这个身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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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荼郁的认知中,成功把电话打给了他的于子千,应该已经驾驭了‘特让’,可以使用踩影杀人的即死规则了才对。

然而事实上并没有,真正的于子千到死都没有驾驭特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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荼郁认为有于子千驾驭了特让,而事实上于子千没有驾驭特让,那么宁哲可以以‘荼郁认知中的于子千’这个身份,使用特让的规则吗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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答案是不可以,每次使用特让,他都得切换成冯玉漱的身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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于子千是不能使用特让的,哪怕荼郁认为他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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