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章 才不要当歌伶(3/3)
林小娟和蓝承业两个人,也怕被街坊指指点点,跟在她屁股后面,踉踉跄跄地走了。
蓝月如根据原主的记忆,回到他们一家四口住了一年多的这间破木屋。
十几平的地方,挤了四口人,门口一个鞋匠摊,是她父亲平时的营生。
蓝月如的父亲本来拥有自己的一间皮具铺子,做的也是中产、小康家庭的生意,这些人对皮鞋、皮包、皮带的需求比较大。
小朋友精致的小皮鞋,甚至卖得比成年人的一双普通皮鞋还要贵,这些都是来钱的地方。
后来她弟弟染上大烟,欠了一屁股债,家里的房子、铺子、值钱的家具,连同她的琴,都被讨债的人收走了。
他们一家人只能搬来这贫民窟,住在搭建的简易木棚子里。
贫民窟的人,多半都是穿布鞋、草鞋、木屐的,小孩子们几乎都光着脚,哪有钱买皮鞋呢?
皮鞋当然是卖不成了,她父亲就这样靠着给人补鞋,每天至多赚个几块钱,少的时候,一整天都没有生意,全家喝西北风。
自己那个没出息的弟弟,害得家道中落,不仅没戒掉大烟,反而变本加厉地抽起了福寿膏,以至于讨债的人三天两头上门!
全家现在就剩蓝月如自己这一副好皮囊,还能卖点钱了。
子女本就是父母的财产,人穷到极致,哪里还有什么亲情可言?
自然是老婆也能卖,女儿也能卖。
自己老娘人老珠黄,不值几个钱,自己如今刚满十九岁,又能弹琴唱歌,既然前世都能入了男频文男主的法眼,长相自然也是不差的。
但她才不要当歌伶!
一旦跳入那个火坑,要翻身就比登天还难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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