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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7章 意识重构(17)规则(3/3)

5、无论何时,值班医生不得独立进入病房。

若你发现此类迹象,立刻通过手表通知住院总医师,并进入病房同值班医生一起进行巡护。

在此期间,必须严格检查病历、医嘱及其他相关内容,确保信息及操作无误。

巡护结束后,立刻搜查值班医生,确保其未曾带离病人的任何物品。

6、为保证所有患者不受光源刺激,除值班室、护士站外,住院部不存在强烈光源。

若巡护过程中发现类似情况,立刻重启灯光,直到其恢复正常。

待灯光恢复正常三分钟后,再继续巡护工作。

7、受灯光影响,走廊偶有视觉混乱现象。

此类现象出现时,请勿移动。

期间无论您看到什么,都无需惊慌,也无需记忆;待视觉恢复正常后,继续工作即可。

若视觉长时间未能恢复正常,请前往最近的病房进行休息。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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