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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0章 案结以后(1/6)

安平郡王府别宅开门后的次日,京兆府结了李四娘的案。

李四娘带着女儿坐在侧堂,书吏将县库调出的分产旧录摊在旁边,逐项念给她听。

八亩田原由亡夫分得,田册、户籍与历年纳税之名相合。

薛氏所交的租簿里,这片田也一直列在她丈夫名下,没有买契,没有受赠文书,只有几年代管、收租的记录。

“薛氏所称族产,与原录不合。”

李四娘听见这句,手指才从女儿的袖口上慢慢松开。

“八亩田仍归亡夫这一户。

女儿应受之产另行注明,由你在她未出嫁时主领管护,出嫁后另论。

你的居养、母女应得的收益,都照判牍列明。

薛氏不得再以族中代管之名收回。

代管期间所纳税粮、实出的渠工费用,已经核过。

该认的照实认,其余侵收租谷,责令退还。

第一笔已解入奉先县仓,你持这份给付牒便可支领。”

书吏将一张文书推到她面前。

她没有伸手,反而将女儿拉近了一点。

“大人,那门婚事……”

女孩垂着头,手指紧紧绞住衣带。

府尹看向母女二人:“薛氏不得再以归还田产为条件逼你们应下婚事。

此项已经写进判牍,奉先县须向相关主事者当面宣明。”

李四娘怔了许久:“案结以后,也不能了?”

“不能。”

李四娘低头看女儿,嘴唇动了几次,终于伸手把孩子散下来的头发拢到耳后。

“听见了?”

女孩点了一下头,眼泪却落了下来。

涉及扣契、威逼与侵收租谷的几名主事者,各有处分,另由奉先县照牒执行,三姓此前所递的陈情仍留原卷。

书吏念完,问李四娘可有不明白之处。

她这才拿起给付牒:“我不大识字。”

旁边的女吏道:“我再给你念一遍。”

这一遍念得很慢,哪一张是领粮的,哪一张交县司入籍,哪一张须留在自己手里,都说清楚了。

李四娘听完,将三张纸分开折好,又从衣襟里取出一块洗得发白的旧布,仔细包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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