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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12章 新政推行(1/4)

“所以要有税收。”林冲看向萧让,“行政制度必须同步建立。”

六月中旬,靖难王府颁布了第一系列政令。

那天清晨,东平府四门贴出了巨大的告示。

纸张是特制的厚宣纸,墨迹浓黑,字迹工整。

告示前挤满了人——士兵、商人、农夫、工匠,所有人都仰着头,看着那些陌生的条文。

空气中飘着晨露的湿润气息,混合着人群的汗味和远处早市的炊烟味。

阳光照在纸面上,反射出淡淡的光泽。

“靖难军编制令!”一个识字的书生大声念着,“自即日起,靖难军按新制整编。

全军分为前、后、左、右、中五军,每军两万五千人……军官须经考核……士兵分常备、府兵、民兵……”

人群嗡嗡议论起来。

“考核?

俺大字不识,咋考?”

“府兵好啊!

俺家三个儿子,出一个当府兵,免赋税!”

“常备军月饷两贯?

比禁军还高!”

另一张告示前,念的是“州县划分令”。

“划东平府为靖难政权治所,下设东平、阳谷、郓城、馆陶、冠县、莘县六州,每州辖三至五县……州县官员,由王府委派……优先选拔投诚文吏、地方贤良……”

几个穿着儒衫的中年人挤在人群里,眼睛发亮。

他们都是北宋的底层官吏,城破时没有南逃,现在看到了机会。

第三张告示最大,标题是“靖难律”。

“凡杀人者,斩;伤人者,视情节杖责、徒刑;盗窃者,按赃值量刑……军士犯法,罪加一等……官员贪赃十贯以上,革职查办……民间诉讼,由州县法曹审理……”

一个老汉颤巍巍地问:“这律法……真能执行?

不像以前,官老爷说了算?”

旁边一个年轻人低声道:“听说靖王说了,律法面前,人人平等。

就是他自己的亲兵犯法,也一样处置。”

“真的?”

“前几日,有个老卒在街上强买商贩的梨,还打了人。

被巡街的军法队抓了,打了二十军棍,关了三日。

那老卒还是当年跟着王伦上梁山的……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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