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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789章 小孩的小说(1/6)

【#写的女儿#】

【一母亲在网上求问,以前女儿写作文、写文章都会给她看,但最近女儿写网络,却不给她看,这是因为什么?】

【高赞回答:

“开局我妈被人拖入玉米地被几个糙汉那啥,死后怨气冲天,一个道长看我至纯至孝不畏权贵为母报仇,收我为徒,降妖除魔。”

别问,问就是我堂弟这么写自己妈妈的。

他妈都好几年过去了,还在说这个,每次一说我都感觉到她心梗、呼吸停滞,极力压住心头的火气。】

~~~~

大明,永乐年间。

江南。

天幕上的字一跳出来,众人一时没回过神。

“这……这是儿子写娘亲的?”

说话的是个三十来岁的汉子,叫陈大栓,在码头上扛活为生。

旁边卖绿豆的王五瞪大了眼:“娘咧!

这写的是人话?

!”

“畜生!

真是畜生不如!”

蹲在条凳上的赵石墩啐了一口,“羊羔跪乳,乌鸦反哺,这崽子心肠是让狗啃了?”

穿着半旧直裰的账房先生李明远摇头道:“许是他娘待他刻薄……”

“刻薄就能这般编排了?

!”

陈大栓梗着脖子。

“再不济告官、请族老评理!”

“哪有把亲娘写进这等污糟故事的?

简直、简直……”

他说不下去,脸涨得通红。

王五接话:“后世子告母是合律的。”

李明远捻须道:“咱大明也合律,若父母侵夺财产、殴伤子女,告官不违亲亲相隐。”

所谓“亲亲相隐”,便是至亲之间相互容隐罪过,在大多数情形下并不为律法所追究。

这不仅是国法的明文,更是扎根于人心的道德准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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