字体
大
中
小
关灯
上一章 回目录    收藏 下一页

第877章 古人:后世出轨居然不判刑?(1/5)

【#要爱情还是友情#】

【假如你男朋友出轨你最好的闺蜜,你会选择友情还是爱情?】

~~~~~~

评论区:

〖要不,一块?

〗

〖就一定要在两坨屎之间选一坨屎吃下去吗?

〗

〖小孩子才选择,你们三个把日子过好比什么都重要。

〗

〖你不能在你没有的东西之间做选择。

〗

〖让你选了吗,人家俩都没选你好不啦。

〗

〖你为什么会觉得,此时此刻,你还拥有爱情和友情,还可以选择?

〗

〖我不会在爱情与友情之间犹豫,只会在砍刀与斧头之间踌躇。

〗

~~~~~~~

天幕上的问题,直接给各朝古人cpU干烧了。

在秦朝,通奸者依律判“耐为隶臣妾”。

即剃去鬓毛胡须,罚作官府奴隶,刑期多为终身。

情节严重者,还可判处死刑。

而若捉奸在床,丈夫可击杀奸夫与妻子,妻子可击杀淫乱的丈夫与奸妇,杀之无罪。

《秦律》:防隔内外,禁止淫佚,男女絜诚。

夫为寄豭,杀之无罪,男秉义程。

简而言之,秦律对淫乱行为严惩不贷,无论男女,当场捉奸皆可行刑,且无需承担罪责。

汉律承袭秦律框架,但处罚轻了不少。

和奸,一般仅判耐为隶臣妾,服三到五年苦役,不用当一辈子奴隶。

不过,即便捉奸在床,也不能杀人。
本章未完,请翻下一页继续阅读.........
上一章 回目录    收藏 下一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