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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八章 不是那么高不可攀(求收藏,求推荐,求追读!)(4/5)

得到证实的答案后,李瑜有些傻眼了:“这.

.

有点夸张了。

新垣结衣片酬才十万?

要知道她这个等级在我们内陆不拿三五十万一集?

而且内陆的电视剧二十集都是少的。”

志豪笑了起来:“我说的十万是片酬报价,其中公司还要抽四成,她剩下的六万还要上税百分之四十五,等于每集到她手里只有三万多些!”

李瑜蒙了:“.

.

.

等于新垣结衣出演一部电视剧,她实际能拿到手的只有三十多万?

而且还要耽搁两月的时间去拍摄?”

“名气不高的时候,艺人赚不了什么钱的。

但名气高了,广告代言才是她们赚钱的项目,新垣结衣的广告代言费差不多是八千万左右吧。”

苏祈安这时好奇的询问着:“那你们公司的滨边美波呢?

代言费多少?”

“她现在代言费在两千万日元左右,这个事你们知道就行了,不要出去传了。”

李瑜不得不感慨起来:“在岛国做艺人是真辛苦。

累死累活一年到头也不过几千万,内陆的顶流明星,一年谁不赚个两三亿啊?

就算扣除了公司分成,以及上税怎么都得还有一个亿的纯收入!”

苏祈安这时就给李瑜说着:“这可不一定得看什么情况。

如果是杨越越,她这样选秀出来的,公司的分成拿得高一些,因为公司把所有的资源都倾斜给了她。”

李瑜说着:“在怎么都比岛国的艺人好吧?”

“那到是!”

其实李瑜很想询问他,兄弟,能不能给我介绍一些岛国的女明星?

但想着苏祈安就在旁边坐着的,还是算了,这样的事都需要秘密进行的。

李瑜眼睛一转,对着志豪说着:“对了,志豪哥,可以交换一个联系方式吗?”

这位兄弟跟诧异的看着李瑜:“额,我吗?”

“嗯,因为有考虑在东京这边投资一下房产,所以不懂的可以向你打听一下。”

李瑜的借口还是找得很好的,主要是他确实给苏祈安说过他在考虑度假房,当时苏祈安还给他推荐了东京呢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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