字体
大
中
小
关灯
上一页 回目录    收藏 下一页

第359章 辩权责景玉明新序,顺时势祖尚择坦途(2/3)

族中田亩,按旧制纳粮;家中商队,税赋亦从未短缺。

景玉以为,卢氏之‘责’,是未尽,还是已过?”

卢祖尚的话让秦时眉头微挑,此人比他预想的更加聪明。

这一番话可谓绵里藏针,首先认同秦时说的大道理,占据道德对话基础。

然后立刻提出核心质疑,“责任”标准是什么?

谁来定?

界限模糊,就可能变成无限追索的借口。

最后要求秦时就范阳卢氏的具体个案做出表态。

秦时看着卢祖尚,眼中的欣赏之意更甚,“卢兄问得好。

责任如何界定?

秦某以为,当以国法为准绳,以实事为依据,以天下公义为权衡。”

秦时伸出第一根手指,“其一,国法。

过往旧制,多有漏洞,致使硕鼠藏于仓廪,损公而肥私。

如今朝廷当整饬法度,厘定新规,正是要划清这条界限。

依法则尽其责,违法则追其究。

卢氏过往守旧制,是循旧例;往后所依的,是新法。

新法大势所趋,非单单针对一家一族,乃为天下计。”

(定调:将拟定新法,拔高到“国家法律改革”和“历史大势”的层面,任何人和任何家族都必须顺应。)

“其二,实事。”秦时伸出第二根手指,语气微沉,“范阳卢氏,名门望族,自有其贡献。

卢兄戍守光州,保境安民,此乃武勋之责,天下皆看在眼里,记在心中。

然,家族庞大,枝蔓繁多,岂能保证每一房、每一支、每一处产业,皆如卢兄这般清明守法?

时长安所见,可谓触目惊心。

清浊并流,清者亦受浊之累。

卢氏之‘责’,不在已尽几分,而在能否引领族众,涤浊扬清,主动适配新法,成为天下士族之表率。”

(分化与捧高:肯定卢祖尚个人功劳,但指出家族内部必有污浊。

将“责任”从被动守法,转化为主动引领变革,给予更高的政治定位和道德压力。)

“其三,天下公义。”秦时身体微微前倾,伸出第三根手指,“卢兄,你可知关中一普通农户,岁入几何?

赋税几何?

徭役几何?

他们无特权可依,却承担最重之责。
本章未完,请翻下一页继续阅读.........
上一页 回目录    收藏 下一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