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813章 宋建明面临的压力(1/3)
根据相关程序,重大案件,需要合议庭做出评议,并提交审判委员会进行讨论,而死刑案件,必须要走这一步程序。
合议庭的评议持续了整整三天。
宋建明和两名合议庭成员几乎把自己关在了会议室里,逐项审查证据、逐条对照法律条文、反复讨论量刑意见。
争议最大的焦点集中在两点:一是赵大奎证言的可信度,二是故意杀人罪的死刑适用标准。
赵大奎是同案犯,他的证言存在为求减刑而夸大事实的可能。
但宋建明在反复比对后确认,赵大奎的供述与现场勘查记录、尸检报告、其他证人证言高度吻合,尤其是在黑瞎子和王子康死亡的具体细节上,赵大奎的描述与客观证据完全一致。
这些细节只有亲历者才能提供,无法凭空捏造。
故意杀人罪的死刑适用标准,则是另一个需要审慎权衡的问题。
厉刚没有亲自动手杀人,但他是指使者、授意者、受益人。
根据刑法规定,教唆他人犯罪的,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。
厉刚在故意杀人犯罪中起主要作用,应当认定为主犯。
“审判长,我的意见是,死刑,立即执行。”
合议庭成员小李率先表态:“三条人命,而且是多人多次实施,情节特别恶劣,后果特别严重。
如果不判死刑,天理难容。”
另一名合议庭成员老周犹豫了一下:“三条命案,其中两起是直接指使,一起是默许纵容。
从法律上讲,判处死刑没有问题。
但我担心的是,这个案子影响太大,上面会不会……”
“老周,你不要瞻前顾后。”
宋建明抬起头,目光平静地看着老周:“我们的职责是依法裁判,不是揣摩上面的意图。
证据确凿、事实清楚、法律适用准确,该判什么就判什么。
如果有压力,我来承担。”
老周沉默了片刻,最终点了点头:“我同意审判长的意见。”
合议庭的评议意见初步形成后,宋建明没有急于对外透露任何消息。
他清楚,厉刚案的判决结果一旦传出,必然会引发各方反应。
但在正式宣判之前,他需要先完成内部程序,将评议意见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。
然而,就在他准备将评议报告呈报审委会的当天傍晚,一个意外的访客出现在了他的办公室门口。
来人是省高院的老院长何健力。
“建明,忙不忙?
聊两句?”
何院长站在门口,手里端着一杯茶,笑容轻松随意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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