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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55章 暧昧噱头(加更!)(3/5)

先在我们报纸连载,看看反响。

如果大家都觉得反响很不错的话,那麽,我会给这本书拿到南方出版社那边。

到时候具体的版税之类的,你们再谈。」

听到这话,王斌的心里算是有底了。

接着就把目光放到了吴立伟身上。

吴立伟大概花了几分钟,把这只有一页纸的合同看完後,只是问了一句:

「稿费税谁交。」

见李木指着王斌後,便点点头:

「好的,可以了。」

他说完,王斌便拿出了笔,在两份合同上签上了自己的名字。

从这一刻开始,《案内人》这本书的初次连载权,就归《新京报》了。

王斌从兜里掏出了一个u盘。

「李记,这里面就是《案内人》的全部稿件电子版,您过目。」

「哈,没事的,我这里也有,上次小牧哥发我的还在。

那没什麽问题的话,咱们到时候等着看报就好。

这是稿费单据,你们一会儿去财务那边做结算就可以啦。」

李木拿出了18万字的稿费单据。

拿着这单子,来人去财务那边留个卡号,三天内就会稿费给转过去。

於是皆大欢喜。

在送走了王斌俩人後,李木插上了u盘,在自己的电脑上打开了《案内人》的原稿。

看着第一章的标题,李小牧取名为【被时事捉弄的少年时代】。

李木没改动的意思。

但……作为记者,他自然知道什麽是噱头。

或者说怎麽用一个标题,把新闻变得有吸引力,引来其他人的。

於是,他想了想後,在原稿的开头加了个括号。

里面写到:

【标题:《新京报》首发!

一个国人的东京红灯区浮沉录:从街头案内人到风云人物,比更荒诞的真实人生】

(你以为我是在东京红灯区拉客的皮条客?

错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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