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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703章 推行交子,始议保甲(3/5)

「下官告退。」司马光气呼呼地走了。

政事堂内一时尴尬。

曾公亮端起茶盏想喝口水,却发现已经喝完了,只好搁下。

诸公也没太多心思了,简单议了议,把削减宗室法议出了个大概,决定交予苗太后决定。

最终苗太后采取了比较折中的策略。

即皇族非袒免以下,不名授官,止令应举。

而从今日起,如生子及其死亡者,即关报,遂袒免下袭公爵者,令各置籍,岁终上玉牒所,未有出官者,依旧入学。

除此之外,苗太后倒是颇为以身作则,主动提出了削减外戚恩荫的待遇。

当然了,那也可能是因为其家族人丁不兴,所以以此搏名,远胜於强行任命亲戚当官。

苗太后下诏,除降宗室授官条例制外,后妃公主及臣僚荫补亲属例有当裁定,皇太后、皇后,自今本服大功以上亲,止於奉礼郎。

朝野之间,一时称颂太后的贤令苗太后很高兴。

自己高兴之余,她下了中旨,打算让禁中减价采买浙灯四千余只,用於明年上元灯节,让大家也都高兴高兴。

但内侍到了杭州之後,采购却一点都不顺利,杭州通判苏轼坚决抵制。

不仅如此,苏轼还上奏称「穷天下之嗜欲,不足以易其乐;尽天下之玩好,不足以解其忧,而岂以灯为悦者哉?

此不过以二宫之欢而极天下之养耳!

且卖灯皆细民,安可贱售其值?

如知其无用,何必更索,恶其厚费,则如勿买。

且内庭故事,每遇放灯,不过令内东门杂物务临时收买,数目既少,又无拘收督迫之严,费用不多,民亦无憾,故臣愿急罢之。」

而後,司马光又跟着上疏。

「明皇遣使江南采,江州刺史倪若水论之,为反其使。

又令益州织半臂背子、琵琶扞拨、镂牙合子等,苏许公不奉诏。

李在浙西,诏造银盝子妆具二十事,织绫二千匹,上数极论,亦为罢之。

使太后内之台谏有如此数人者,则买灯之事,必须力言,外之有司有如此数人者,则买灯之事,必不奉诏。

臣忝备台司,亲见其事,若又不言,臣罪大矣,忍不为太后尽之。

谨录奏闻,伏候敕下。」

就如同经典的象牙筷子典故一般,这些减少统治者物慾的劝谏当然很有道理,也是文官最喜欢的环节。

但苗太后确实很不高兴。

陆北顾也不好说苏轼、司马光说的不对,但苗太后这边也只能哄着,於是他告诉苗太后,黑火药的配比经过长期调整,已经臻於完美。

苗太后不明所以。

在她看来,黑火药不是用於军事,用来炸城墙的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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