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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67章 生态保护理念新,林场表彰授荣誉(3/9)

偷猎珍稀动物的,要重罚。

规矩立了,就得执行,不能讲情面。”

王处长和陈场长交换了一个眼神,都露出赞许的表情。

“杨同志,你说的这些,正是我们想做的。”王处长说,“这样,你先起草一个‘乡规民约’,把这几条写进去。

我们带回去研究,要是可行,就在靠山屯先试行。

成功了,再往全林区推广。”

“行!”杨振庄很爽快。

接下来几天,杨振庄带着若兰,还有赵老蔫、王建国他们,开始起草“乡规民约”。

他们参考了老辈人传下来的规矩,结合现在的实际情况,一条一条地写。

第一条:保护幼崽和母兽,打公不打母,打老不打小。

第二条:珍稀动物一律不打,包括老虎、豹子、梅花鹿(野生)、紫貂等。

第三条:打猎需办理狩猎证,按指标猎取,超额罚款。

第四条:鼓励发展养殖业和山货加工业,替代打猎。

第五条:设立护山队,巡逻山林,制止偷猎。

第六条:奖励举报偷猎行为,查实有奖。

第七条:违反规定者,视情节轻重,处以罚款、取消狩猎资格、甚至移交公安机关处理。

一共七条,简单明了,但句句实在。

杨振庄把草案拿到屯子里,召集大家开会讨论。

屯子里的老猎户们看了,有的赞成,有的反对。

王老五第一个发言:“杨主任,你这规矩,第一条我赞成。

打猎的都知道,不能绝后。

可这第二条……紫貂不能打?

那可值钱了,一张皮子五百多呢!”

“王叔,紫貂现在越来越少了。”杨振庄耐心解释,“要是再打,就绝种了。

咱们现在养獐子,养鹿,挣的钱不比打紫貂少。

为啥非得盯着那几根毛呢?”

“理是这个理。”李二愣子说,“可有些人,他不听啊。

你定了规矩,他不守,咋办?”

“所以有第七条。”杨振庄说,“不守规矩,就处罚。

第一次罚款,第二次取消狩猎资格,第三次送公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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