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18章 老熊的筹码 李怀德的选择(4/4)
三、情节严重,进入刑事判刑(法院判决,类推政策)
没有 “流氓罪” 条文,通常按强奸、猥亵、侮辱妇女、聚众斗殴、扰乱公共秩序、流氓团伙、奸淫多人等名义定罪量刑,参考建国初期刑事政策,1962?
1963 社会治理收紧,尺度偏严:
单次暴力猥亵、当众侮辱妇女,造成被害人精神刺激:一般3?
5 年有期徒刑。
多次猥亵妇女、玩弄多名女性、小流氓团伙滋事:5?
10 年。
团伙为首分子、伴随暴力、造成被害人自杀重伤、民愤极大:10?
15 年,极少数无期;1962 普通流氓行为不会直接死刑,死刑只留给强奸杀人、伤人致死等恶性案件。
四、行为区分(1962 实务)
双方自愿通奸、谈恋爱多角关系:一般不判刑,大多单位处分、批判、劳教,极少坐牢。
强制猥亵、当众侮辱妇女、团伙拦路调戏:最容易刑事立案。
无业游民、街头流氓团伙成员,比在职职工判得重;公职人员、工人,优先内部处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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