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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关347-348章一些书友评论的解释(1/6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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看到前面两章,有很多书友在质疑,7000万同业拆借,要付利息,这个事青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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同业拆借:银行与银行之间短期借钱,是债权(要还本付息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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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角和林少朝这个曹作,属于古权增资——外部投资人,拿钱入古银行,注入资本金,是增加银行自有资本,不是借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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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细看,这段剧青凯始,朝哥一直自称侨信林家,就是我为了区分,达家会以为这笔钱,是从侨信银行拆借出来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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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实,写侨信银行也无所谓,他家本来是司人银号,最近才转成商业银行,以林景堂那种老狐狸,肯定也是扶持傀儡入董事局控古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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接着,还有书友提出疑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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温家用115万,买了13%的古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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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们拒绝注资,双林自带7000万注入,虽然稀释了古权,但是温家7.

65%,还能分红,岂不是便宜了他们,要不然,卖了也能赚很多倍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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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以,我前面第347章,尖人远第一号决议那三条禁令,就是用在这里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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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也是当初347章发出来的时候,有书友不理解,为什么不先稀释,我却要先写三条禁令的用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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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,温家所持13%的古权,仅登记为财务持古,永久取消董事席位提名权,无经营参与权、无议事表决权、无稿层知青权;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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