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34章 三种可能(1/5)
王福生说:“三种可能。
一是到那里正好酒劲上头。
二是中邪了。
三是他是主动寻死,或者说,有寻死的意愿。
你觉得是哪一种?”
小孙想了半天:“我觉得是有寻死的意愿。
他家里太惨了……儿子截肢,老婆在ICU,工地不赔钱。
搁谁谁都受不了。”
“所以,结案词怎么写?”
“写……寻死?”
“我怎么就教不会你呢!”王福生把笔拍在桌上,“写:当事人饮酒后驾驶电动摩托车,行驶至事故地点时,突然撞向路边的路牌杆!
什么都不写,懂吗?”
“那家属问呢?
家属问,为什么突然撞向路牌杆?”
“那就只有天知道了。”
王福生把卷宗整理好,拿给了代班民警。
民警没看卷宗,简单询问了一下王福生案情,就签了字后交给了事故大队一中队的中队长陈伟。
陈伟很年轻,毕业于江北省警察学院刑侦专业。
他虽然年轻,但从事事故处理工作也有近十年了,专业和经验都很足。
他坐在办公桌前,仔细核对了案情。
他把卷宗一页一页翻完,又看了监控录像,还仔细核对了现场照片。
看完以后,他在签字栏签上自己的名字,站起身拿着卷宗上楼去了。
涉及人命的案子结案必须得有大队长或者分管副大队长的签字。
签完字还得送支队审核,审核完了还得送市局,甚至最后还要市局一把手或者分管副局长签字,手续麻烦着呢。
敲开大队长办公室的门,陈伟进门就给大队长扔了根烟。
“宋大队,珠江路那个单方事故,死人的那个,您看看。
“
“拿过来吧。”
宋大队翻着卷宗,边看边问基本情况。
陈伟对答如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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