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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34章 三种可能(1/5)

王福生说:“三种可能。

一是到那里正好酒劲上头。

二是中邪了。

三是他是主动寻死,或者说,有寻死的意愿。

你觉得是哪一种?”

小孙想了半天:“我觉得是有寻死的意愿。

他家里太惨了……儿子截肢,老婆在ICU,工地不赔钱。

搁谁谁都受不了。”

“所以,结案词怎么写?”

“写……寻死?”

“我怎么就教不会你呢!”王福生把笔拍在桌上,“写:当事人饮酒后驾驶电动摩托车,行驶至事故地点时,突然撞向路边的路牌杆!

什么都不写,懂吗?”

“那家属问呢?

家属问,为什么突然撞向路牌杆?”

“那就只有天知道了。”

王福生把卷宗整理好,拿给了代班民警。

民警没看卷宗,简单询问了一下王福生案情,就签了字后交给了事故大队一中队的中队长陈伟。

陈伟很年轻,毕业于江北省警察学院刑侦专业。

他虽然年轻,但从事事故处理工作也有近十年了,专业和经验都很足。

他坐在办公桌前,仔细核对了案情。

他把卷宗一页一页翻完,又看了监控录像,还仔细核对了现场照片。

看完以后,他在签字栏签上自己的名字,站起身拿着卷宗上楼去了。

涉及人命的案子结案必须得有大队长或者分管副大队长的签字。

签完字还得送支队审核,审核完了还得送市局,甚至最后还要市局一把手或者分管副局长签字,手续麻烦着呢。

敲开大队长办公室的门,陈伟进门就给大队长扔了根烟。

“宋大队,珠江路那个单方事故,死人的那个,您看看。

“

“拿过来吧。”

宋大队翻着卷宗,边看边问基本情况。

陈伟对答如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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