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65章 林兴(1/4)
“可是呢?
哥,人真的能没有感情吗?
法律真的能不考虑人情吗?”
他从抽屉里拿出一本卷宗递给肖北,“这案子,上个月办的,挪用公款给女儿换肾的会计,判了三年。
他女儿今年才八岁,长得漂亮又可爱,先天性肾发育不良。
我第一次见她的时候,她眨巴着大眼睛问我,叔叔,我爸爸去哪啦?
哥,你说我该怎么回答他?”
肖北一时间也有些哽咽,他不知道说什么。
曹恒印满脸都是难过,“宣判时旁听席上小女孩在哭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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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我能怎么办?
难道在量刑建议书上画哭脸吗?
我读起诉书的时候,声音都在抖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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.”
他又从抽屉里掏出一张明信片,“我刚入职那年,在基层检察院跟着师傅办的第一起盗窃案。
十五岁的少年蹲在讯问室里啃窝头,偷小卖铺是因为妹妹饿到啃墙纸。
定的是入室盗窃,师傅拍着我的后背说 ‘法律不会纵容犯罪,但会看见眼泪’,可最后少年还是判了六个月。
后来我在他寄来的明信片上看见他问我的话:
【检察官哥哥,我在看守所里学会了做灯泡,以后再也不偷东西了。
我以后还能上学吗?
狱友说只有上学才能改变命运。】”
他把明信片扔给肖北,明信片上的字迹歪歪扭扭,还有几个拼音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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