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67章 证据(3/3)
他首先详细说明了调查组如何核实了王世良举报中提到的基础事实:工地确实进了用于临时宿舍的普通建材;肖北确实两次到访工地,第二次更是当众大发雷霆,强行下令全面停工;以及王世良在停工后次日晚上,确实与肖北在其办公室有过私下会面。
“这些外围情况,均得到了工地工人、管理人员以及水利局派驻人员的证实,与王世良的举报基本吻合。
这构成了肖北存在借题发挥、施加压力嫌疑的行为链条。”叶青总结道。
陆战功默默听着,手指轻轻敲击着桌面,不置可否。
叶青话锋一转,语气变得更加沉重:“但是,最关键的核心证据,在于那十万元贿款是否真实存在,以及是否与肖北有关。
在得到您的明确指示后,刘重天同志协调力量,于今晚对肖北的住所进行了一次依法依规的秘密搜查。”
他拿起几张现场照片和搜查笔录复印件,递到陆战功面前:“搜查结果……出乎我们的一些预料,但又在意料之中。
在肖北卧室衣柜深处,一个旧行李箱的夹层里,我们发现了这个。”
照片上,是整齐码放着的十捆百元大钞,用牛皮纸包裹着。
陆战功拿起照片,仔细地看着,眼神锐利如鹰。
他沉声问:“清点过了?
金额多少?”
“清点过了,正好十万元整。”叶青回答,然后拿出了最关键的一份证据——银行出具的冠字号比对报告。
“书记,这是最有力的证据。
我们随后传唤了举报人王世良,核实其取款情况,并立即派人前往银行,调取了他所称的‘送钱’当晚,从其公司及关联账户取出十万元现金的冠字号码记录。”
叶青将那份报告推到陆战功面前,手指重重地点在结论栏:“经过逐一张比对,从肖北家中搜出的这十万元现金,其每一张的冠字号码,都与王世良当晚取出的十万元现金,完全吻合!
分毫不差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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