字体
大
中
小
关灯
上一页 回目录    收藏 下一页

第106章 云贯纷纭事(2/3)

当场便被打晕了过去。

待他幽幽醒转,等待他的却是更可怕的噩梦。

因为他媳妇已经跟那汉子一起跑了!

冯观又急又气,连忙带人搜寻。

却没想到……

一路追至城外,只在河边找到了两具屍体。

这一对男女,赫然是殉情、双双跳河自尽了!

万万没想到事情居然会朝着这样的方向发展,冯观一时呆在原地、大脑一片空白。

正不知该如何收场,女方家人却已经闻讯赶来。

他们抱着自己女儿屍身痛哭流涕,随即反咬一口,指着冯观的鼻子大骂是他逼死了自家女儿。

冯观百口莫辩,这家人却是不依不挠,一直诉状、将冯观告上大堂!

起初冯观也根本不怵,自己根本没做错什麽,反倒是平白受了天大委屈。

又怎麽会怕对方告?

可云贯县令的判词,却让他如坠冰窖:

「冯观贪色买亲,诱民毁约;遇争不闭门思过以待官府,反而先行趋赶,诱发斗殴;此後复率众穷追不舍,致二命陨於河下。

虽非亲手杀之,然死者之亡,皆由观起。

依律,当以「斗伤致死从轻减一等论处,流放或服苦役。」

虽被判流放,但冯观又有一等爵公士身份,於是免受流放之苦。

只是被剥去爵位,贬为庶民,收监三月。

原本冯观只要老老实实的在牢狱里呆满三个月,就能重获自由了。

但偏偏……

就在他被关押期间,牢房里竞然有人越狱!

不知怎麽的,他脑袋一热,也跟着跑了出去。

结果可想而知。

不出半日,他就被官府重新抓了回来。

这次的判决,更是残酷。

「不思法网之尊,不念官府宽仁,竟於旬日之间,潜坏囹圄,试图越逸。

法者,王之公器,国之经纬。

入狱者,所以赎罪也;守法者,所以全命也。

观以戴罪之身,行叛法之举,是谓目无君长、心无纲纪,依律当斩。

然其身负两命,复有拒闭之状,着即剥去发肤,施以黥、劓,加具五刑,後弃市於云贯南门,以儆效尤。」
本章未完,请翻下一页继续阅读.........
上一页 回目录    收藏 下一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