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9章 未成年人命案(3/4)
管家立马取来一个木匣,里面放着贵南道送来的卷宗。
“殿下,是一桩幼童杀人案。”
陆渊接过卷宗,打开看了看。
沈义磊继续说道:“贵南道青禾县有一个十岁男童,名叫周茂。”
“他见六岁的陈小满手里有一包饴糖,便上前抢夺。”
“陈小满不给,两人便有了推搡。”
“周茂年长四岁,身形也高出不少。
他将陈小满推倒后,又连续踢打,致其当日丧命。”
陆渊翻开卷宗,沉声问道:“当地县衙怎么判的?”
“判不了。”
沈义磊叹了口气,“按照大雍律,杀人者偿命。
可周茂年仅十岁,尚未加冠,连县衙的刑具都不能用。”
“贵南道的官员有人主张判斩,也有人主张无罪释放。”
“双方争了半个月,最后只能把案子送来刑部。”
陆渊好奇的问道:“你们刑部怎么说?”
沈义磊尴尬的挠了挠头,随后无奈地说了出来。
“殿下,这便是刑部最为难的地方。”
“杀人者死,这是国法。”
“幼童不受重刑,也是国法。”
“两条律令撞在一起,刑部实在拿不出一个妥当的判法。”
“不知道该如何上奏陛下御批!”
陆渊将卷宗翻回第一页,看向在座众人。
“这倒是有点意思,说说你们争执的点在哪儿!”
沈义磊放下筷子,率先起身。
“臣主张判死。”
“周茂年龄虽幼,却已经触犯律法。
陈小满被他殴打致死,这是人证物证俱全的事实。”
“若因他年少便免去罪责,往后再有孩童杀人,地方官府该如何判处?”
沈义磊指向卷宗,愤慨的说道:“国法若不能惩治凶徒,又如何保护良善?”
“臣以为,不能因其年少而枉法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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