字体
大
中
小
关灯
上一章 回目录    收藏 下一页

第212章 规则(1/3)

在这片看似光鲜亮丽的华语乐坛深海之下,隐藏着一套截然不同的,冰冷残酷的运行法则。

这个时代的华夏乐坛,是一个畸形的产物。

歌手,特别是那些当红歌手,在普通人眼中,是聚光灯下的宠儿,是名利双收的代名词。

一场演出,几十万上百万的出场费。

一个代言,几百万上千万的签约金。

他们活在云端,不食人间烟火。

可事实,果真如此吗?

不。

对于绝大多数歌手而言,唱歌,本身并不赚钱。

甚至,是亏钱的。

一张唱片的诞生,从收歌,到编曲,到录音,再到后期的混音、母带,每一个环节,都是在烧钱。

请一个金牌制作人,动辄几十上百万。

拍一支精良的 MV,花费同样不菲。

再加上宣传、发行、渠道……一张专辑投入几百万,是家常便饭。

可回报呢?

在这个盗版猖獗的年代,回报几乎为零。

一张耗尽心血的专辑,在发行的第二天,就会出现在互联网的各个角落,变成一个几十兆大小,可以被无限复制的压缩文件。

不需要付费,甚至不需要注册。

轻轻一点,就能免费下载。

至于 KTV 版权费,彩铃分成……这些在成熟的音乐市场里足以养活一大批音乐人的收入,在此时的华夏,更像是一个笑话。

体系不完善,监管不到位,层层盘剥下来,能落到歌手口袋里的,寥寥无几。

投入百万,回报几万。

这就是血淋淋的现实。

音乐本身,已经无法为音乐人带来体面的收入。

那他们靠什么活下去?

靠走红之后,附加在“歌手”这个身份之上的商业价值。

于是,怪圈出现了。

一个歌手,呕心沥血做出一张高质量的专辑,市场反响热烈,一夜爆红。

紧接着,他并不能潜下心来,继续创作更好的音乐。

他必须马不停蹄地,投入到一场又一场的商业演出中去。

为楼盘剪彩,为商场站台,在企业年会上唱着自己已经唱过一千遍的主打歌。

他们成了流动的“人形点唱机”,在各个城市之间奔波,用名气换取生存的资本。

唱得多了,厌了,烦了,艺术的灵感也被消磨殆尽了。
本章未完,请翻下一页继续阅读.........
上一章 回目录    收藏 下一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