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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503章 人民的名义(2/2)

为什么要鼓吹这个事情呢,因为之前不是共同体,存在职业鄙视链,在律师没有推向社会之前,法官、检察官、律师都是国家工作人员,是干部,在这个时候是不存在鄙视链的。

而律师一推向社会之后,律师成了个体户,律师的地位一落千丈,在法官检察官面前抬不起头来,但是呢,律师推向社会之后,赚的钱多了。

律师是一个做法律业务的生意人,而市场上确实有着很强的法律需求,所以律师业务做的很好的律师就发了大财,一个案子收费几十万,上百万,甚至是上千万。

而法官和检察官仍然是拿死工资的,看见律师一个案子赚了很多钱,心里是不平衡的。

同样是在做案子,一年要做几百起案子,收入才那么一点儿,律师做一个案子就收几十万上百万,而工作的付出差不了哪里去,心里确实会有点不平衡。

就好比领导干部看老板高消费,心里也不平衡一般,这里不说腐败的问题,而是说这就导致有的法官检察官对律师看不顺眼。

于是有的法律学者就提出应当建构法律职业共同体,人家牢妹的律师、法官、检察官职业是可以随时切换的,法学生一毕业,先去当检察官练练手,检察官练好了,去当律师,好赚大钱,赚完大钱,有了钱,再去当法官,法官地位高。

华夏的法律学者对牢妹的法律职业共同体那是心向往之的。

这种共同体形成了,实际就是一个封闭的小圈子。

可惜鼓吹半天没有形成,因为法、检、律无法自由切换职业,律师是很希望形成共同体的,但法检有着自己的要求。

小圈子是会害死人的,宁心远觉得华夏是一个有悠久历史的国家,几千年的历史演变,最后形成了一个共识,那就是在无论什么时候都不能脱离人民,只有紧紧拥护人民,才能长治久安,以人民的名义去做事,才能让事业更加发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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