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章外第169章 小银的第一次“开庭”(1/10)

小银四岁半的时候,第一次正式向父母提出了“控诉”。

那天是周六早晨,陆时衍正在厨房煎蛋,苏砚坐在餐桌前对着平板处理一封紧急邮件。

小银从卧室里走出来,穿着印满小恐龙图案的睡衣,头发乱得像鸟窝,手里攥着一只被扯掉耳朵的毛绒兔子。

她走到餐桌前,把兔子往桌上一放,双手叉腰,抬头看着苏砚。

“妈妈,我要告状。”

苏砚从平板屏幕上抬起头,以为自己听错了:“你说什么?”

“告状。”小银字正腔圆,“爸爸昨天把我的恐龙画本扔了。

他说画本太破了。

可那是我的恐龙画本。

他没有经过我同意。

这是不对的。”

苏砚放下平板,看了一眼厨房方向。

陆时衍正把煎蛋翻面,背影微微僵了一下。

“陆时衍,”苏砚提高声音,“你听见了吗?

有人告你。”

“听见了。”陆时衍端着煎蛋走出来,放在小银面前,“先吃早饭,吃完再开庭。”

“不行。”小银爬到椅子上坐好,但拒绝拿起勺子,“我要先开庭。

兔子可以作证。”

她把那只断耳兔子举起来,兔子的塑料眼珠在晨光里闪着无辜的光。

苏砚和陆时衍对视了一眼。

陆时衍叹了口气,拉开椅子在对面坐下:“好。

开庭。

原告陆念苏,被告陆时衍。

案由:未经允许处置原告物品。

请问原告,你有什么证据?”

小银认真地说:“兔子看见了。”

“兔子是物证,不是证人。”陆时衍纠正她,“而且兔子不会说话。”

“它会。”小银把兔子凑到耳边,煞有介事地听了听,然后抬起头,“它说它看见了。

你把画本扔进了垃圾桶。

那个垃圾桶是黑色的,在厨房里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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