章外第169章 小银的第一次“开庭”(1/10)
小银四岁半的时候,第一次正式向父母提出了“控诉”。
那天是周六早晨,陆时衍正在厨房煎蛋,苏砚坐在餐桌前对着平板处理一封紧急邮件。
小银从卧室里走出来,穿着印满小恐龙图案的睡衣,头发乱得像鸟窝,手里攥着一只被扯掉耳朵的毛绒兔子。
她走到餐桌前,把兔子往桌上一放,双手叉腰,抬头看着苏砚。
“妈妈,我要告状。”
苏砚从平板屏幕上抬起头,以为自己听错了:“你说什么?”
“告状。”小银字正腔圆,“爸爸昨天把我的恐龙画本扔了。
他说画本太破了。
可那是我的恐龙画本。
他没有经过我同意。
这是不对的。”
苏砚放下平板,看了一眼厨房方向。
陆时衍正把煎蛋翻面,背影微微僵了一下。
“陆时衍,”苏砚提高声音,“你听见了吗?
有人告你。”
“听见了。”陆时衍端着煎蛋走出来,放在小银面前,“先吃早饭,吃完再开庭。”
“不行。”小银爬到椅子上坐好,但拒绝拿起勺子,“我要先开庭。
兔子可以作证。”
她把那只断耳兔子举起来,兔子的塑料眼珠在晨光里闪着无辜的光。
苏砚和陆时衍对视了一眼。
陆时衍叹了口气,拉开椅子在对面坐下:“好。
开庭。
原告陆念苏,被告陆时衍。
案由:未经允许处置原告物品。
请问原告,你有什么证据?”
小银认真地说:“兔子看见了。”
“兔子是物证,不是证人。”陆时衍纠正她,“而且兔子不会说话。”
“它会。”小银把兔子凑到耳边,煞有介事地听了听,然后抬起头,“它说它看见了。
你把画本扔进了垃圾桶。
那个垃圾桶是黑色的,在厨房里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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