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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9章 烧毁的金雀花(1/3)

逃亡的路,是用泥和血铺成的。

对爱德华来说,这半个月是他十六年人生中最漫长、最熬人的日子。

半个月前,他是威尔士亲王,是金雀花王朝的继承人,是名震欧罗巴的黑太子。

半个月后,他是一条被全英格兰通缉的野狗。

伦敦城桥头那一幕,每天晚上都在他脑子里回放。

母亲被吊死在广场上,父亲为了金雀花最后的体面,血流进了泰晤士河。

他没哭。

从桥头骑着马跑进树林的那一刻起,他的眼泪就流干了。

眼泪这东西,是给有指望的人流的。

对于一个全家死绝的人来说,眼泪连个屁都不顶,甚至还会暴露行踪。

追杀他的人,太多了。

托马斯·兰开斯特和威廉·科顿,用议会和商会的名义,发出了悬赏。

一万金弗罗林。

不仅如此,只要能把黑太子的人头送到伦敦,哪怕你是个掏大粪的,也能立刻获封男爵,赏良田千亩。

重赏之下,全英格兰都疯了。

那些以前见了他要跪在地上亲吻靴子的贵族,把家族里的私军全撒了出去;那些商会的打手,带着猎犬在树林里一寸一寸地搜;甚至连那些在田里干活的农夫,出门都带着生锈的粪叉,做着砍下太子人头一夜暴富的美梦。

……

约克郡边界。

一片阴暗潮湿的白桦林里。

爱德华缩在一个废弃的烧炭窑洞里,浑身都在发抖。

他已经三天没吃东西了。

身上那件沾满了法兰西鲜血的精美板甲,早就在逃亡的第二天被他扔进了沼泽地里。

那玩意儿太重,而且太扎眼,穿着它跑,就等于在黑夜里举着个火把。

他现在身上套着一件从稻草人身上扒下来的破麻布褂子,散发着一股霉烂味。

他的战马也在五天前累死了。

死的时候,马嘴里吐着白沫。

爱德华用匕首割开了马的大腿,生生撕下两块还在冒热气的生肉,塞进嘴里咽了下去。

吃生肉的时候,他反胃,吐了。

吐完了,捡起来,和着泥水继续往下咽。

因为他知道,不吃,就得死。

他不能死,他肚子里装着滔天的血仇,他要是死了,父亲和母亲在天上闭不上眼。

“汪!

汪汪!”

远处传来了猎犬的叫声。

爱德华透过窑洞的缝隙往外看。

几百步外,十几个举着火把的商会打手,正牵着猎犬,在林子里搜索。

“仔细搜!

那小子跑不远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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