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03章 法授赎罪刃 地孕微生烬(1/5)
这不是请战,更像是一种自我处置的申请。
将自身化为探路的棍、引怪的饵、清道的铲。
冰冷,决绝,不留余地。
所有人的目光,都聚焦在后戮身上。
这位执掌冥律三万年的执法使,银灰色的瞳孔里,倒映着跪地的罪人,急切悲愤的魔使,疲惫而清醒的神女,目光灼灼的妖皇,沉思的老道,紧抱种子的农夫,挥汗如雨的匠人……还有水镜中,那片苍白土地上的怪物,以及怪物旁边,那对掌心相贴、试图孕育微光的大帝道侣。
沙漏的金沙,无声坠落,在他眼中,仿佛化为亿万生灵流逝的时光。
后戮的律法之心:
《战时紧急处置律》第三章第七条:以单位时间内可保全生灵总量为第一序位。
冰冷的数据,理性的权衡。
但眼下跪着的,是两个“单位”。
他们曾经的罪,簿上记得分明。
他们此刻的请命,超越了“保全”,指向了“牺牲”。
律法是什么?
三万年来,我以为是规则,是程序,是天平两端不偏不倚的砝码。
是审判台上凛然不可侵犯的条文。
鸿钧说“罪我归一”,西王母献出私产,老农要种下希望,锋骸怒吼材料匮乏,摩烈泣血同胞成灰……
他们都在用各自的方式,回答一个问题:当文明站在悬崖边,律法的终极形态,应该是什么?
或许……不是审判。
至少,不全是。
或许,是“授权”。
授权每一粒在绝境中依然愿意燃烧的尘埃,去发出自己的光。
哪怕那光微弱,哪怕燃烧的代价是自身湮灭。
授权恐惧者面对恐惧,授权负罪者寻找救赎,授权弱小者贡献力量,授权强大者承担责任。
律法不应是束缚生命的锁链,而应是托起生命在惊涛骇浪中航行的舟筏。
它的条文,应当为“生存”与“希望”服务,而非相反。
程序正义……若程序的结果是集体沉沦,那这“正义”,不过是精致的墓碑铭文。
他缓缓地,极其缓慢地,拾起了那杆断裂的银笔。
断裂处,冥王之血银微微蠕动,如同活物。
他将断裂的笔尖,蘸向判官簿边缘一处未曾使用的空白。
血银落下,没有晕开,而是如同最锋利的刻刀,在纸页上犁出深深的、闪烁着冰冷银光的轨迹。
本章未完,请翻下一页继续阅读......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