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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521章 一色!(1/4)

坐车,走了一天,终于到了平京。

这一路,道路狭窄颠簸,那马车低矮,加之徐鹏举没有跟皮来同乘一车,这让皮来有些惴惴不安。

这位未来的公爵还在生自己的气?

这份惴惴,倒也消减了不少旅途的劳累。

其实,皮来早已适应了这种颠簸,因为在满剌加、果阿,连这种道路都不如,利斯伯恩,也只不过与之相差无几。

总督府,陈昭苏设宴,为徐鹏举、皮来接风。

对于大明驻倭奴总督是个残疾,皮来倒是没有一丝一毫的诧异,因为,在欧罗巴,这种残疾大臣、甚至君主繁不胜数。

这,得益于欧洲“干净整洁”的环境;

出于对流感与生俱来、深入骨髓的恐惧导致的“独特”的个人卫生习惯;

那个啥堡王朝为了血统纯正而制定的“绝伦”的通婚制度。

咦,这最后一点,跟倭奴很像啊。

话说倭奴是在那个夹肉面包片之后才拥抱西方,二战后全面倒向西方,以东方的西方人自居,且洋洋自得。

难道,他们跨越时空的腥腥相惜,早已开始了?

席间,皮来频频举杯,因为在这儿,他找到了自己的最爱,就是倭奴的清酒。

在欧罗巴习惯了葡萄酒、香槟一类的低度酒,皮来对大明的美酒,无限向往而又无福消受。

被大明嗤之以鼻,讥为泔水的,加水、香料勾兑出来的清酒,皮来奉为琼浆。

唉,土狗吃不了细糠。

王锃心中暗讽一句,但面不改色,热情地向皮来敬着酒。

直至,皮来酒醉,为大家奉上葡萄牙优美的诗歌与歌曲。

只是,那,

“啊,我要如何爱你,请你听我给你列明……”

不知是通译水平,还是葡萄牙人就是如此直白。

这个,在小学,谁做出这种诗,老师都要以头撞墙。

看出徐鹏举的尴尬,王锃凑趣地对他低语,“鹏举,你这一见倾盖,真是知己啊。”

“呸,咱怎跟他知己了?”

“哦,对不起,兄弟,哥哥说错了,不是知己,是秋水共长天一色。”

“你……”

徐鹏举语结,因为,这是一个典故,徐鹏举作诗,水平真跟皮来伯仲之间。

当年那堪比顺口溜、稍逊打油诗的大作问世,老师评点徐鹏举之作,秋水共长天一色。

意思是,擦完了、用过的,在天上飞,让看见的人恶心不已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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