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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76章 形象代言人(2/4)

这幅宛若自家长辈的态度,以及不吝夸奖的言辞,让方诚不禁一愣一愣。

不知对方葫芦里究竟卖的是什么药。

约半个小时后。

办公室门再度打开。

在李经理热情洋溢的送别声中,方诚表情略显古怪地走出来,随手将门关上。

刚才两人一番谈话的内容,主要还是工作上的事情。

李经理语重心长地告诉方诚,说董事长十分欣赏他,夸他人品好,气质好,身体也棒棒的。

所以,想请他做俱乐部的形象代言人。

听到这话后,方诚差点把刚喝进去的一口茶水喷出来。

形象代言人不一般都是些有知名度的影视明星之类吗

就算公司属于搏击俱乐部,那也得请郑昊康这样的体育明星才像话吧

莫非公司财务已经紧张到捉襟见肘的程度,于是随便找个人糊弄下老板。

李经理随后解释道,这全是董事长自己的意思。

接着详细介绍起成为形象代言人后,可以获得的各种福利待遇。

最重要是每个月可以领取6万元的代言费。

按照李经理的说法,所谓“形象代言人”其实仍属于俱乐部员工。

更准确的称呼,可以叫作首席销售代表,俱乐部形象顾问。

方诚听到“销售”这个词,就感到头疼。

李经理见状,又连忙解释其具体职责。

工作任务很简单,平时就是配合俱乐部拍摄宣传广告、写真画报,偶尔出席下活动,每次出席活动还会有额外补贴。

“这么简单”

方诚当时问了一句。

“就这么简单!”

李经理诚恳点头,最后情真意切地叮嘱他认真考虑:

“董事长真的很欣赏你,好好把握这次机会,以后前途必定一片光明啊……”

对于那位举止神秘的沈会长是不是欣赏自己,方诚并不怎么在意。

主要是……他给的实在太多了。

虽然把古董卖掉后,自己马上可以获得一笔不菲的收入,但那毕竟只是一锤子买卖。

如果接受代言人这份工作的话,那每月都至少能进账6万元,属于细水长流的稳定收入。

而且,俱乐部愿意给出三加二的合同,性质比较灵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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