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78章 我什么都没做(1/8)
第二百九十天,晚上十点零四分。
一号楼三层。
十点零五分。
屋里五个人,四个睡了。
陈九斤坐在下铺。
那根蜡是第十一根。
仓上那一包十六根,还剩五根。
他把纸板放在膝盖上,本子摊在纸板上。
他翻到空白的一页。
他把笔拧开了。
他写。
第二百九十天,夜。
他空了一行。
底下他写:
这一回我做的,写在下头。
往后再遇上这样的事,照这个办。
一、先找出对面那一群人里头,有几个是从我们这儿出去的。
找法:站在能看清的地方,看得清几个算几个。
看不清的不算。
看出的记的是身上的样子,不是脸。
二、把那几样贴出来,让本园区的人来认。
一样至少三个人说的才算。
三样都对上同一个人,才写他的名字。
三、名字写出来以后,回旧账核四样:哪一天进来,家在哪儿,进来那年多大,哪一天出去的。
核不上的不用。
四、当着他们全体报名字。
报之前先说清楚:不问谁,不指谁,谁也不用应。
报完就走,不多说一个字。
五、把同样的东西贴在自己门口。
只写三样:名字,家在哪儿,哪一年进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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