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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78章 我什么都没做(1/8)

第二百九十天,晚上十点零四分。

一号楼三层。

十点零五分。

屋里五个人,四个睡了。

陈九斤坐在下铺。

那根蜡是第十一根。

仓上那一包十六根,还剩五根。

他把纸板放在膝盖上,本子摊在纸板上。

他翻到空白的一页。

他把笔拧开了。

他写。

第二百九十天,夜。

他空了一行。

底下他写:

这一回我做的,写在下头。

往后再遇上这样的事,照这个办。

一、先找出对面那一群人里头,有几个是从我们这儿出去的。

找法:站在能看清的地方,看得清几个算几个。

看不清的不算。

看出的记的是身上的样子,不是脸。

二、把那几样贴出来,让本园区的人来认。

一样至少三个人说的才算。

三样都对上同一个人,才写他的名字。

三、名字写出来以后,回旧账核四样:哪一天进来,家在哪儿,进来那年多大,哪一天出去的。

核不上的不用。

四、当着他们全体报名字。

报之前先说清楚:不问谁,不指谁,谁也不用应。

报完就走,不多说一个字。

五、把同样的东西贴在自己门口。

只写三样:名字,家在哪儿,哪一年进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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