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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13章 源头似乎......是贵国的郧夫人?(2/5)

“此三邑的所有权,宗庙祭祀,依旧归郧国所有。”

“此外,三邑的军赋、公田产出的粟米谷物,我桐安分文不取。”

“不仅分文不取,我桐安还以这三邑的年产出,双倍奉于郧国。”

“可于盟约中写明——”

“郧子以三邑寄于桐安侯,代为镇抚云梦、涢水,待边患息,再议归还。”

“如何?”

这些条件,在‘寄邑’中,算是比较丰厚的了。

正常的‘寄邑’,跟公子季提出的这些条件比起来,也仅有少数有限的区别。

区别一,司法权,正常的‘寄邑’的司法权,分两套体系。

西周寄邑、代管地通行二元司法。

桐安掌地方民刑,郧只保留宗室重案终审。

如郧国公族、贵族子弟在三邑犯法。

桐安只能拘押,送郧城由郧子定刑。

弑亲、叛国、大逆人伦等九伐重罪,审理后通报郧子共同处置。

区别二,军赋全归桐安,因是桐安出兵戍守,全部军赋直接归入桐安军府,不用分给郧国。

公田粟米谷物,郧国和桐安需要对半分。

甚至,桐安还能用‘蛮夷屡寇、修缮城防、士卒粮草损耗巨大’为借口。

逐年削减输送郧国的谷物,最后仅象征性少量馈赠。

比起正常的‘寄邑’,公子季虽然要了全部的司法权。

却将军赋和公田粟米谷物,全给了郧国。

而且还承诺给双倍。

这是在正常的‘寄邑’中,是没有的。

郧国周边有不少的蛮夷部落,用‘代为御蛮’这个理由,还是很合理的。

这个时代,很多‘寄邑’的情况,就是因为自己没能力抵御蛮夷,才‘寄’给大国帮忙代管的。

用这个理由,谁都挑不出理来。

仅从‘寄邑’这点上来说。

公子季给出的条件,无可挑剔。

郧子死死盯着公子季,胸膛剧烈起伏。

他太清楚了,这所谓的“待边患息,再议归还”,不过是一句永远无法兑现的空话。

什么叫“边患息”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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