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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8章 想离开,就得办事(1/3)

周扬脑海里迅速勾勒出一个形象:金丝眼镜,文质彬彬,瘦高个。

这种人在粗犷的西北边陲小镇,确实扎眼得很。

“他一来,没挑那些咋呼的、穿得露的,一眼就相中了蓉蓉。”

红姐重新坐下,叹了口气:“蓉蓉那丫头,跟别的姑娘不一样。

别的姑娘来了这儿,都恨不得把自己打扮成港台明星,怎么时髦怎么穿。

可蓉蓉不行,那丫头死心眼,就喜欢穿碎花袄、布鞋,梳个大辫子。

本来我是看不上她那土样儿的,但我们当家的说,他这也算个卖点,叫什么……原生态。

说不定就有那些大老板好这一口,想换换口味尝尝鲜。

我也就由着她了。”

“接着说重点。”周扬打断了她的絮叨。

“那戴眼镜的相中了蓉蓉,非要带出去。”

红姐摊了摊手:“你也知道,我们这行有规矩,姑娘一般不出台,就在我们提供的房子里,安全。

况且这大半夜的,把人带到那荒郊野岭的,万一出点啥事儿我也没法交代。

我当时就回绝了。”

“然后呢?”

“然后?”红姐冷笑了一声,眼神里透出一股子贪婪和无奈交织的光:“然后人家直接放下一整包‘大团结’,整整三千块,往这桌上一拍。

说是包一个星期,希望享受什么恋爱的感觉。”

周扬的瞳孔微微收缩了一下。

在这个年代,工人的月工资也就几十块钱。

三千块,那是一笔巨款,足以在小县城买套像样的院子。

“正常一次多少钱?”周扬突然问了个很实际的问题。

“五块。”红姐伸出一个巴掌晃了晃:“要是过夜,十块。

这还是看着顺眼的价,要是那种又老又丑的司机,还得加钱。”

五块,这个年代正常的皮肉价。

而那个人甩出了三千块,六百倍的价格。

这不仅仅是嫖资,更像是某种买断,甚至是……买命钱。

“三千块,确实不少。”

周扬的声音冷得像冰:“一个星期早就过了,人没回来,你就不找?

不报案?”

红姐脸上闪过一丝尴尬,眼神有些躲闪:“警官,您这话说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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