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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第614章 婚前协议(2/5)

双方看似就像是在做买卖一样。

但这种现象,其实在欧美国家已经很普遍了。

婚前协议现在不仅仅只是欧美有钱人的专利,很多中产阶级,甚至没多少钱的情侣,在结婚之前,都喜欢搞这一套。

这就好比丑话说在前头,然后用这份契约来约束彼此。

如此,将来彼此万一分了,就按照婚前协议来分割财产、甚至孩子的抚养权之类的。

毫无疑问,这婚前协议跟基督教婚姻的神圣性宗旨相违背的,但却是在欧美这些以基督教为主的国家大行其道。

米兰达一直说自己是个虔诚的天主教徒,但她也是丝毫不排斥这样一份婚前协议。

这就是一个很现实的社会问题。

当天,陈峰就带着米兰达乘坐直升飞机回到了金枝山别墅。

第二天,双方的律师团各就各位,开始了谈判和协商。

在陈峰这边的主动退让下,经过两天的时间,这份目前价值三千多亿美元的婚前协议正式签署了。

内容就像陈峰之前向米兰达所说的,两人结婚之后,彼此的所有财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,若是将来两人离婚,彼此都能从这份共同财产中分走一半。

不过,有关这一条也有附加条款。

那就是二十年内陈峰若是不主动提出离婚,米兰达单方面提出离婚并分割共同财产的行为将无效。

也就是说,不管怎么样,米兰达都必须做陈峰二十年时间的妻子后,才拥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权利。

而不是说,米兰达跟陈峰今天结婚,明天就可以开始闹离婚要求分割三千多亿美元的共同财产。

当然,为了这么多财产,单方面绑定米兰达做陈峰二十年的妻子,对米兰达来说肯定是不亏的。

毕竟二十年后,米兰达也才四十岁出头,算不上有多老。

这份婚前协议最主要的内容就是有关陈峰的婚前财产。

此外,就是有关两人将来所生子女抚养权的规定。

若是将来两人离婚,若是子女还未成年,抚养权一律归陈峰。

成年后,让孩子自主选择。

这一条当然主要还是陈峰的意思,但具体是陈峰律师团队这边争取过来的。

还有就是将来双方若是发生意外,财产的具体分配。

若是陈峰在二十年内意外身亡,那么米兰达将最多拥有十分之一的财产继承权,若是两人有子女的话,子女将平分其余陈峰的财产,但在成年之前,他们没有支配这份财产的权利,由陈峰这边即将组建的团队来负责代管。

这个团队包括了苏茜、凯瑟琳、赵文秀、唐国这边的律师谢松德、美坚国那边律师拉瑞德。

他们无疑都是陈峰比较信任的人。

即使他的子女成年之后,想要支配他的遗产,也必须经过这个资产代管团队的多数通过才行。

当然,这只是个假设。

大家都不信陈峰会英年早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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