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两百一十八章 赏月(2/3)
戈诵梅沉吟道:“如果大师能保证不伤害她,在下可以勉力一试。”
瘦僧道:“出家人不敢妄开杀戒,何况也不愿与少林结怨?”
戈诵梅既然在大比之年,以第三名高中探花,武林中人人称奇,自有他聪颖的智能,不会完全听取瘦僧片面之词,心中有很大的怀疑:
瘦僧所谓的”经书”,如果不是很重要,大可以亲自向殊离讨取,殊离做什么事都只是一时好玩,让他高兴就会归还,瘦僧却要他单独出来,不敢给楚不休知晓,那这经书的价值只怕不是他说的普通经书。
而瘦僧提起要不到要上少林找掌门人主持公道,这简直是胡说八道,那有人眼看猎物在手而放去,反而绕一大圈子要别人帮他捕猎?
看这瘦僧光芒不露,要是他来阴的,伤害了殊离,他戈诵梅第一个不容于少林,天下那还有藏身之地?
人说”若要人不知,除非已莫为”,虽跟殊离没多大交情,总算同吃一锅粥伤害了她,隐藏得再好,即使神鬼不知,也会良心不安,有必要为个来历不明的人牺牲?
想清楚一切后果,戈诵梅道:“好!
就这么说定,明早辰时在赏雪亭见。”
瘦僧道:“晚上吧!
你约她出来赏月。”
戈诵梅更加坚定自己的怀疑,道:“晚上会让她怀疑,反正早晨的赏雪亭上绝无人迹。”
瘦僧勉强答应,道:“希望施主信守言诺。”
“彼此,彼此。”
“什么神仙秘籍,简直鬼扯!”
卫殊离在屋里翻看”正一明威秘录”,对于里面记载的符咒禁忌不甚了解,随手一翻,念道:“修仙忌日,三月九日、六月二日、九月六日、十二月二日,一年四日三户神在之日,男不看女,女不看男,如见之,永不得成仙。
本日应入禁室,以避见到异性。
人有三魂七魄,在庚申之日,恶的魂魄附随三尺升天,告诉上天其人之罪。
由于这天是大帝调查人类有无罪恶的日子,因此一不谨慎,就会受到意想不到的灾厄与冤罪,所以有不闻、不谓、不见三说。”
又写一些功过格与戒律,比如拯救一条无罪的人命是五百功,致人一死是千过,由此可见立功难而有过容易。
卫殊离愈看愈纳闷:“有这许多啰嗦的规矩,当神仙有什么快活?”
又翻过几页,目诵:“凡是甲寅之日,都是尸鬼竞乱,精神躁秽之日。
所以这一天,夫妻不得同席、交谈。
对于身心的清净、沐浴,要不寝而警戒。
服药之时,不可食用蒜、石榴、猪肝、狗肉。
服药之时,勿向北方。
亥时不可吐口水,违背的话,则损年寿。
入山之后,必须行禹步。
﹝禹步就是古圣大禹,慎重行走的步伐。
﹞
求仙之人,不可以见到尸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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