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百九十四章(1/2)
大灰听见这句狼大善人,它抬了抬头,气宇轩昂的。
大灰抬起右前脚,头也不回的,潇洒的,摆了摆手:
不用谢,谁让它是绅士!
绅士就要有绅士风度!
然后大灰的狼爪一收,想学着温暖的样子,帅气的在帽子边缘上一抹,才发现它的绅士帽子不知什么时候丢了!
大灰再也顾不及踩着温文尔雅的绅士步伐了。
它四条健美的狼腿撒丫子的跑了起来!
它那绅士帽子可别被人捡了去了!
小白怪喜欢看它这一身打扮的。
——
大灰这次也跟在马车里一起来了,,听了这话,没好气道:“那就去准备吧!”
这是上山打了一天猎,没什么收获,又开始“劳民伤财了”!
大晚上的,整个县多少人穷得一天只吃一两顿,晚饭都不舍得吃,就睡了。
王爷,公主,郡主这些皇亲国戚真难侍候!
一天三顿好肉好菜不够,还要烤肉做宵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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纳兰瑾年吩咐完,便来到了温暖的屋子。
万筠正好从屋里出来,她手中拿着一个玉瓶,看见纳兰瑾年,她行了一礼:“万筠,见过主子。”
“郡主梳洗好没?”
“刚梳洗好,脚都起水泡了,正在上药。
郡主让奴婢给八公主送药。”
纳兰瑾年没什么表情:“去吧。”
纳兰瑾年抬脚走了进去。
温暖正坐在贵妃塌上给自己脚上破皮的地方上药。
小姑娘穿着素白的寝衣,荷叶边的,很现代的款式。
宽松的裤脚被她撩起,露出一双洁白莹莹的玉足。
乌鸦鸦的秀发,随意的披散细腰间,发梢还染着湿意。
夜明珠柔和的光,打落在女孩身上,仿如夜的精灵。
纳兰瑾年一脚踏进去,在她身边蹲下。
好看的大手,握住了她的嫩柔小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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