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百四十四章【大佬朋友,真有灵感】(3/4)
现在他觉得,这句话同样适合梁坤,做他的对手一定很痛苦,和他比天赋会怀疑人生。
格芬问:“你的剧本是用英文写的,史蒂文说通俗易懂,台词功底很好。
这是你平时看美国练出来的文笔吗?”
梁坤摇了摇头。
“我在华国考上大学读的是文学系,最早是写书进的娱乐圈,我写了几百万字的长篇盗墓,在国内很畅销。
我的文笔是写练的,改用英文表述也不是太难。”
格芬点了点头。
“我查了你的资料,听说是华国最畅销的,史蒂文也夸你很有想象力。
你有没有想过写英文?
我认识出版社的人能给你出版。”
像格芬这样的娱乐圈大佬,各行各业都有人脉。
梦工厂三巨头中,他是最有钱的那个,目前身家已经达到了60亿美元。
他说能出版梁坤的,绝不是一句玩笑话。
他打一个电话,纽约、洛杉矶有名的编辑就会热情的接待梁坤,审核他的稿子。
只要他能写出好东西,稿酬也不会低。
看了梁坤的资料后,格芬更愿意和他合作了。
他相信梁坤是不折不扣的天才,他以前从来没见过这种人。
美国的天才也不少,基本都去研究科学、数学了,像梁坤这种喜欢娱乐圈的天才他第一次听说。
他很庆幸有梁坤这样一个人,谁规定的脑子好使就得去搞发明创造,做娱乐不行吗?
格芬没有正式地上过大学,东混一个学期西混一个学期,最后没毕业证。
他换过17份工作,从领座员到收发室。
收发室的工作还是他靠说谎、伪造学历和盗窃邮件得到的。
梁坤这种因为爱好,尝试做许多事的人,非常合格芬的胃口。
梁坤也立即被格芬说动了心。
写英文吗?
他在来美国之前考虑过这个问题。
很多好莱坞著名电影是根据改编的。
比如“土豆哪里去挖,土豆火星去挖,一挖一麻袋”。
还有首都富人们穿着品味类似Ladygaga的《饥饿游戏》等等。
改编电影一直占据好莱坞电影中的重要部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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