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五百三十四章【疯狂抢戏,必红无疑】(2/4)
是诺兰深思熟虑后的结果,这会让观众们对反派的印象非常深刻。
梁坤饰演的小丑首次登场只有一个特写镜头。
他背对着观众,背着大包?
手里拿着一个小丑面具站在街上。
诺兰拍的是小丑的背影?
他微微驼背?
淡定自若。
人们看不到他的相貌?
这会让他充满神秘感。
只是从背影上就可以看出?
他不是去给儿子买橘子的。
然后?
诺兰开始一次次尝试抢银行的戏份,多角度拍摄,不断的喊卡。
和梁坤看到的成片不同,诺兰不知道最佳镜头是什么样,只能尝试。
他会拍很多素材?
选最好的内容进行剪辑。
诺兰在拍摄《致命魔术》时就是这样?
梁坤脑子里有画面?
却不能直接说出来?
只能跟着慢慢拍。
这部电影他不是导演,过多的指手画脚肯定招人烦。
等诺兰卡在某个地方需要集思广益,问到他的时候?
他才会提一些建议。
电影拍的很慢,梁坤演的很好,只要他出场的情节,都得到了剧组成员的一致好评。
在抢银行时他身手矫健、足智多谋。
在演文戏时他说话语气恰到好处,变态又疯狂。
相比之下,男主角贝尔的戏份反而没那么出彩。
他一出场就行侠仗义失败,扒着车没抓到人,自己撞到了墙上。
蝙蝠侠竟然还被狗给咬了。
战衣能防弹,竟然防不住一条狗?
以后去正义的咖啡馆喝咖啡时,他多没面子啊,好意思对超人和其他人说“必考自爱慕百特曼吗?”
布鲁斯-韦恩回去给自己缝针,说盔甲太重了,想要变的更快。
梁坤觉得,这地方他应该想要盔甲防御力更强才对,至少得能防住狗。
在演文戏时,蝙蝠侠绿了。
瑞秋和检察官哈维在一起了,布鲁斯还和他拼了个桌,看两人撒狗粮。
不得不说,小丑比蝙蝠侠酷多了。
他孤身一人,穿着一身紫色西装出现在了黑帮的会议上。
他说要给大家变个戏法,把一只插在桌上的铅笔变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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