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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百九十六章 :社仓(6/7)

这种大户和那种豪强土地大户是完全不同的,他们是总量堪堪大,平均却是穷。

而一旦被评为上等户,那就是噩梦的开始。

除了你交的税要比别人多,你还要承担州县吏的杂役。

虽然两税法名义上合并了杂役,就是没有过去徵调那个义务了,但实际操作中,差役是依然存在,且专门摊派给高户等。

比如担任输粮队。

古代粮食交税是要交到州县仓库的,而实际上又不能让老百姓一家一家跑县里交,这倒不是怕老百姓累到了,而是税吏累到了。

所以在实际中,州县会委任上等户去将一地税粮集中起来,然後统一解运到州县去,最後完粮。

而这个过程中有任何损耗和闪失,都是要你承担的!

你指望地方州县承担损失啊?

所以,一些上户往往几次下来,很快就倾家荡产了。

但事情有意思就有意思在这,同样是解粮,有些上户是越干越发财;而有些就是真破产。

之所以如此,就全看这些上户的本事,也就是有没有能力将风险转嫁到其他老百姓头上。

你要是真地方土豪,那你收粮不仅亏不了,还能挣大发!

可你要是只是五世同堂,实际上还是穷得叮当响的,那你就惨了。

而这里面五世同堂可不是说五代人都住在一起,那都是庄园,是豪强。

在唐制中,只要你户主不死,下面就算生几代了,都不能分户。

换言之,如果一个老人活得久,他的子孙会并在一个户上,最後被动成为上户。

如此,一个老人本身就不再能下田劳动,却因为法令和户籍限制让全家维持在高户等,承担高额的税收和摊派。

在这种环境下,如果老人爱子女,他就一定会选择自杀。

因为只有他死了,他们的儿子们才能分户,如此就能从大户降为小户。

所以,当时赵怀安晓得两税法是这样一个情况後,是真的倒吸一口凉气。

这是什麽恶法!

好的制度是用人的善人性去得到一个对全社会都有利的好结果。

但两税法呢?

这边是老人对孩子的爱,那边就得去自杀,这里没有一个赢的。

这里道理很简单,那就是地方压根做不到合理判定一个纳税户的资产,只要这个情况有偏差,那就是悲剧。

而且说实话,这种还有一个严重後果,那就是民间不敢积攒财富,因为富了就被杀猪,这谁敢劳动致富?

所以,赵怀安当时就想过了,他一旦打开了局面,一定要改变这种恶劣的税收制度。

现在,赵怀安为吴王,有局面,有势力,正当其时。

他决定将资产多少全部简化为土地多少,也就是说,以後只按照土地多少来收税,只要幕府拿准了土地数据,就能确定税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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