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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96章 复议劓剕,企慑奸宄(5/6)

王拱辰也同意,反问道:「庆历以来,百姓望断案如望甘霖,这时候不想着怎麽让断案更公,反倒去议什麽断趾劓鼻,难道不是本末倒置吗?」

双方各执一词吵了半天,最後不了了之。

陆北顾回到枢密院值房,也没去吃饭,阖上门就坐回案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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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思忖了片刻,才提起笔写奏疏,准备等韩琦正式上疏後再上。

「臣闻肉刑之议,沸於朝堂。

主之者谓盗贼日滋,非重典不足以慑奸;驳之者谓残人肢体,非仁政所宜出。

二者各有其据,臣不敢以一家之言遽断其是非。

然臣窃以为,此议之起,非止刑律之疏,实乃条令之敝。」

「今《宋刑统》颁行七十余年,所增编敕不下百卷。

然条令愈繁,行法愈滞。

一盗案之断,自县而州,自州而路,自路而大理寺,辗转审转,动辄经年。

其间胥吏舞文、豪强请托、有司推诿,积弊丛生。」

「故百姓之苦不在刑之轻重,在断之迟速,迟则冤抑不得伸,速则奸宄无所遁。

若能使断案如期、执法如一,则虽用中典,亦足以慑奸;若不能,纵复肉刑,亦不过为酷吏增一虐民之具耳。」

「臣请以三事为先。

一曰清案牍,限审转之期,违者有罚;二曰明法条,去重复抵牾之文,使州县有司可据而行;三曰严考课,以断案之公、速、允为有司殿最。

三事行则刑律之威自立,不必复肉刑而奸宄自戢。」

而随着韩琦《复肉刑疏》一上,陆北顾便上疏反对恢复肉刑,王安石则上疏支持恢复肉刑,事情又很快演变成了党争。

大宋的事,坏就坏在「党争」这两个字上面。

可说实话,身处漩涡之中,无论是何等人物,都逃脱不了。

侍御史知杂事刘述兼判刑部,与同判刑部的丁讽都坚持死刑,此二人之前皆上疏弹劾过王安石,王安石因此指使开封府推官王克臣弹劾刘述之罪。

跟刘述关系好的殿中侍御史刘琦、钱凯一同上疏。

但御史台并不是一条心,孙昌龄跟彭思永都是王安石推荐的,所以御史台内部意见分歧严重。

随後,就传出了刘琦、钱凯即将被贬的消息,而孙昌龄还假惺惺地安慰。

钱凯脾气爆,可不惯着这些表面同僚,在御史台里当众怒骂孙昌龄。

「平日士大夫未尝知君名正,以王安石昔居忧金陵,君为幕府官,奴事安石,乃荐君及彭思永得举为御史,今日亦当念报国,奈何专欲附安石求美官,自谓得策耶?

我视君犬彘之不如也!」

而後钱凯拂衣上马,迳自离去。

没几日朝廷便贬刘琦、钱凯分别去监处、衢两州的酒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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