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52章 帮你顶罪,你还不乐意了?(1/8)
九月二十日。
上午十点。
省厅刑事技术处副处长方明成带着三个人从福州赶到闽东。
方明成五十二岁,在省厅痕检实验室干了二十六年,经手过的凶杀案现场不下四百个。
他的头发还很黑,但左眼角下面有一块不规则的色素沉着——那是九三年在南平勘察一起纵火案现场时被烫伤后留下的疤。
公安系统家属院门外那条巷子已经被黄色警戒线圈了三天。
两个穿制服的巡警守在巷口,见到方明成一行人亮了证件,把警戒线拉开。
巷子窄,两面是筒子楼的外墙,头顶有交叉拉着的晾衣绳。
九月底的闽东,白天气温还有二十七八度,巷子里的空气又闷又潮。
陈德水跟在方明成后面。
他穿着便服,手里拎着一个档案袋,里面装着市局初步整理的现场勘查报告。
方明成在巷子中段停下来。
地面上还留着几块用白色粉笔标记的区域。
尸体已经被移走了,但台阶下方的水泥地面上有一处明显的磨痕——鞋底碾过留下的。
台阶面上放着一个不锈钢保温杯,杯子已经被套上了证物袋,但还没有转移。
方明成蹲下来看那个保温杯。
杯子是竖着的,杯盖拧好了,搁在台阶面上。
“保温杯你们采了吗?”
陈德水翻开档案袋里的报告:“杯身采到死者本人的指纹,杯盖内侧有残余茶水。
杯子表面没有发现第二人的指纹。”
方明成站起来,走到台阶上方。
他的目光落在筒子楼外墙上。
马赛克瓷砖碎了几片。
碎裂的位置距离地面大约一米七,破损面呈放射状,中心点有一个椭圆形的凹陷。
方明成把脸凑近了看。
凹陷的边缘有几丝极细的物质残留,毛发碎屑和少量干涸的血痂。
“法医报告怎么说的?”
陈德水从档案袋里抽出法医的初检报告,念相关段落:“死者后枕部有钝性撞击伤,颅骨未见骨折线,考虑系头部撞击硬物所致。
致死原因为颈椎高位骨折伴脊髓损伤,符合外力扭转颈部所致特征。”
方明成直起腰,退后两步,站在巷子中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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