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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83章 大清洗(1/3)

十二万。

在1997年的闽东,够买两套房子。

林培德被带走那天是个雨天,县委大院门口的积水没过脚踝,两个法警一左一右架着他往车上走,他的布鞋踩进水坑里,溅起来的泥点子甩到裤腿上,他也没顾上。

同一天被带走的还有宁化县国土局局长、矿业管理站站长、以及县公安局的一个副局长。

四个人分四辆车,从县委大院鱼贯驶出,经过菜市场的时候,有个卖鱼的大姐抬头看了一眼那几辆车,手里的刀没停,一条三斤重的大黄鱼从中间剖开,内脏哗啦一下倒进塑料盆里。

第二批是市一级的。

市建委副主任郑和平,账本第五十一页,受贿二十三万,对应的是S201省道宁化段的路基工程分包。

他在接到留置通知的前一个晚上,把家里书房的门反锁,用碎纸机绞了一整夜的文件。

碎纸机的声音从晚上九点响到凌晨三点,楼下的邻居以为他在装修,没人报警。

第二天早上纪委的人敲门进去,书房地上铺了一层碎纸条,碎纸机的电机烧了,焦糊味到现在都没散干净。

但他不知道,他绞掉的那些东西,原件全在陈永发的保险箱里存着一份。

市交通局副局长孟庆华,账本上没有名字,但赵永刚的路面质监数据指向的施工方,法人是孟庆华的妻弟。

纪委的人去他办公室谈话,他从抽屉里拿出一封辞职报告,日期是三天前写的,墨水干了,纸角都卷起来了。

“我身体不好,想提前退休。”他把辞职报告推过去。

纪委的人没接。

市公安局的钱有光,就是程林死后被停职的那个副局长,案卷上没有受贿记录,但七爷那本账的第八十三页有一笔支出,备注写着“钱处长司机丧葬费用”。

钱有光的司机三年前车祸死了,丧葬费确实是七爷出的,三万块,当时说是“朋友帮忙”。

三万块的人情债。

够了。

钱有光被移送司法的时候,在留置室里写了一份十七页的交代材料,字迹越写越潦草,到最后几页几乎没法辨认。

他不是在交代自己的事,他在交代别人的。

十七页里提到了九个人的名字,有些周扬认识,有些不认识。

这就是连根拔的逻辑。

一个人倒了,会拽出三个。

三个人倒了,会拽出九个。

九个人里面有两三个为了减轻处罚,会把自己知道的全倒出来,倒出来的又是一片新的名字。

到腊月底,省纪委的调查组从闽东带走了十四个人。

十四个人里有七个处级,五个科级,两个副厅级。

最后一个被带走的副厅级,是赵国栋。

赵国栋的事,周扬其实提前知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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