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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51章 朝堂众议安戎策,巧设蕃衡镇北原(3/4)

再于定襄置都护府,定中原与草原之君臣名分,为其节度,此安边之长策也。”

……

待群臣各抒己见后,李二拿出一封奏表命诸人传阅,里面是秦时厘定的草原接下来的管理方案。

秦时的观念是草原人畏威不畏德,健忘而趋利。

不能采用怀柔手段,需要以明文铁律进行约束管理。

首先,漠北的铁勒诸部暂时鞭长莫及,允许他们按照目前的制度继续生活。

但需要每年遣使向大唐朝贡,进献牛羊战马,持续为大唐输血。

漠北乃是真正的苦寒之地,再持续压制其有生力量,不存在迅速坐大的空间。

至于漠南,于原阴山王廷、河套地区置安北都护府。

朝廷派遣重臣为大都护,代替朝廷统御整个漠南。

其部下以唐军精锐为核心,轮蕃番上,再整编、抽调颉利等突厥诸酋麾下精锐为唐协军。

使其有足够的武力威慑草原与他国,又不会成为中原朝廷之患。

同时,将原本直属颉利的人口集中安置在河套,让他们耕牧,作为安北都护府的钱粮来源。

安北都护府以下,再设四镇,即突利、苏尼失、郁射设、欲谷设,令其为都督,相互牵制。

安北都护府居中调停,不令任何一方有吞并他人,坐大之机。

四镇之下,再以羁靡制设州、县。

以各部族首领、头人为刺史、县令,将他们的统治基础变为大唐赐予的官职。

谁有大唐的敕封,谁才是领导。

羁,是马的笼头,靡,是牵牛的绳子。

所谓羁靡制,就是像管理牛、马的方式去管理突厥人。

让突厥人可以保留游牧的生活习性,并且诸部依然可以有相对独立的状态。

但是,不再有可汗、设、俟斤等突厥制度,全部按中原官职。

他们只是大唐安排在草原的官吏,统治的合法性,需要得到大唐朝廷赐予、背书,从事实上确立大唐对草原的统治。

朝廷有政策、命令,各州县必须严格执行;有纠纷,先由安北都护府进行干预、调停,如果不听招呼,朝廷授权后,安北都护府可施行武力镇压。

镇、州、县内部事务可以自治,每年向朝廷进贡;各部族内部允许实行其传统法律,但是部族之间的纠纷,必须按照大唐的法律来执行。

镇、州、县可以保留自己的军事力量,并且只要养得起,朝廷不给限制。

但是,大唐需要,必须无条件服从征召。

同时,镇、州、县之间,朝廷可施行“换防制度”,就是朝廷可以随时更换他们的地盘。

如一个部族生活在甲县,头人被赐予甲县县令的官职。

有一天朝廷调任头人为乙县县令,其部族就必须迁居乙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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